维基百科:关注度 (文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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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关注度指引是针对文化遗产与其相关人物/组织的条目的关注度参考指引,用于判断一个文化遗产与其相关人物/组织是否适合收录为一个单独条目。

然而,编者不应以本指引作为建立条目的唯一依据。即使符合条件,也不一定需要为其建立独立条目。

未满足本指引的条目,如满足《通用关注度指引》或其他子关注度指引之要求,则仍可收录;两者皆未满足者,应当依照本指引及通用关注度的要求进行修改,如最终仍未能符合要求,或会被提请删除

物质文化遗产[编辑]

物质文化遗产须获登录于以下一个或多个级别的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且有多于简单统计数据[1]的可供查证资讯方可收录为一个单独条目:

非物质文化遗产[编辑]

非物质文化遗产须获登录于以下一个或多个级别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且有多于简单统计数据[1]的可供查证资讯方可收录为一个单独条目: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者[编辑]

符合上述关注度条件,或仅缺乏多于简单统计数据[1]的可供查证资讯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传承者(可为人物及/或组织)如有多于简单统计数据[1]的可供查证资讯,可收录为一个单独条目。

注释[编辑]

  1. ^ 1.0 1.1 1.2 1.3 简单统计数据的定义为“什么,是什么,在哪里”。
  2. ^ 2.0 2.1 “地区”指非国家之独立或高度自治政治实体。
  3. ^ 如一级行政区级内仍有细分不按行政区划但按重要性划分的分级,则只包含一级行政区级内的最高一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