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市 (历史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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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市是指存在于1951年至1965年间,隶属于英国直辖殖民地新加坡殖民地,后来成为马来西亚境内的新加坡州。新加坡市以市议会为管理机构。1951年之前,市议会被称为市政委员会。[1]新加坡殖民地的其余部分由新加坡乡事局管辖。

历史[编辑]

1948年和1951年新加坡大选,选区是沿着市政委员会和乡事局所划设的边界设立的,每个选区之下又细分为若干较小的选区。[2][3]

1951年9月22日,英国国王乔治六世颁布皇家特许状,授予新加坡城市地位,当时新加坡还是英国的直辖殖民地。[1]原市政委员会因此更名为市议会,市政大厦更名为市政厅。

在1957年选举后,人民行动党王永元作为市议会内最大政党的领导人担任新加坡市市长。王永元后来担任国家发展部长。

1959年新加坡大选结果,人民行动党大胜,并在新加坡市获得自治权后组建了第一届政府。[4]

1965年,新加坡被驱逐出马来西亚后,《1965年新加坡共和国独立法》授权新加坡总统废除市议会和乡事局,地方当局的权力由中央政府承担。

参考文献[编辑]

  1. ^ 1.0 1.1 City day. Singapore Infopedia. National Library Board. [2023-07-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6-08). 
  2. ^ Singapore Legislative Council General Election 1948. [2023-07-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1-24). 
  3. ^ Singapore Legislative Council General Election 1951. [2023-07-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27). 
  4. ^ Singapore Elections. [2023-07-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