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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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柏

大明云南按察司副使
籍贯 湖广承天府潜江县
出生 嘉靖辛卯六月初二日
逝世 万历乙巳五月二十二日
配偶 娶刘氏,封孺人;侧室杨氏
亲属 (子)东奎、东奕、东英
出身
  • 嘉靖四十年辛酉科举人
  • 隆庆二年戊辰科同进士出身

欧阳柏(1531年—1605年),字惟承,号茂野,晚号十薮主人,湖广承天府潜江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湖广乡试第十一名举人。隆庆二年(1568年)中式戊辰科三甲第一百九十七名进士[1][2]。授浙江义乌县知县,隆庆六年(1572年)擢升刑科给事中,万历元年(1573年)巡视京营,条陈营务六事。二年八月升吏科右,三年六月升户科左,七月出为福建布政司左参议,六年三月升云南按察司副使。居滇未二年罢职归。万历三十三年卒,年七十五。著有《树谷堂稿》、《十薮笔录》。

家族[编辑]

原籍江西安福,至其父欧阳纶徙居湖广潜山。曾祖欧阳俊;祖父欧阳淑谦;父欧阳纶。前母张氏;陈氏;继母任氏[3]

参考文献[编辑]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隆庆二年戊辰科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