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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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国子监祭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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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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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府永嘉县军灶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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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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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子扬,号鹤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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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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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化十二年(1476年)十月初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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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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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十六年(153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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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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娶邵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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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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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王叔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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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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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激(1476年—1537年),字子扬,号鹤山,浙江温州府永嘉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治《诗经》,行二,由国子生中式正德二年(1507年)浙江乡试第二名举人,年四十八岁中式嘉靖二年(1523年)癸未科会试第二百六十二名,第三甲第一百十三名进士[1][2]。授吉水县知县,六年任吏部文选司主事,嘉靖七年(1528年)与大理寺评事余棐主考广东乡试。历升吏部考功司署郎中,十一年(1532年)四月升南京通政使司右通政,提督誊黄,十三年二月改任国子监祭酒,充经筵讲书官,十四年三月请求致仕,同年母亲张氏去世,十五年父亲王钲去世,皆被赐祭葬。十六年病卒,享年六十二。
著有《文江集》、《鹤山诗文》。
曾祖王珙。祖父王封。父王钲。母张氏,封恭人。具庆下。兄王澈,贡士;弟王沛[3]。侄王叔果、王叔杲,俱为嘉靖进士。
参考资料[编辑]
官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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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顾阳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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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吉水县知县 嘉靖二年-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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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任: 吴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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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德二年(1507年)丁卯科浙江乡试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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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式举人 90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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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二年(1523年)癸未科殿试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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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甲 赐进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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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甲 赐进士出身 共142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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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甲 赐同进士出身 共265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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