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肇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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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肇对(16世纪—1630年代),铭新江西抚州府东乡县[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王肇对是万历十四年进士王志之子,万历四十年(1612年)中举人[2]天启五年(1625年)成进士,获授中书舍人,当时魏忠贤和其党羽作威作福,朝臣都望尘拜伏,他却不愿屈服。

崇祯帝继位,拜任王肇对为山西道监察御史,上奏事项都关乎关国家大计,他经常说:“居官必先分‘公私’两字,消长之关也在我们手中。”巡视中城,令权贵敬畏,很快在出按南直隶时去世[1]

引用[编辑]

  1. ^ 1.0 1.1 同治【江西】《东乡县志·卷十三之一·人物志》:王肇对,字铭新,志子,天启乙丑进士,授中书。珰逆魏忠贤擅威福,朝士望尘拜伏,肇对不为屈,众危之;庄烈即位,拜山西道御史,上雅意更始,广于听纳,肇对亦随事敷陈,所奏议皆关国家大计,常曰:“居官必先分公私两字,消长之关亦在吾辈持之耳。”巡视中城,权贵侧目,未几出按江南卒。
  2. ^ 同治【江西】《东乡县志·卷十一之上二·选举志》:万厯四十年壬子乡试……王肇对 志子,见进士

参考文献[编辑]

  • 同治【江西】《东乡县志》·卷十一之上二·选举志
  • 同治【江西】《东乡县志》·卷十三之一·人物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