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事官 (中华民国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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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事官,现代军职,在中华民国海军各级舰设有理事官与副理事官,主要功能均为总理舰上事务。理事官由舰上军官(舰长、副舰长、辅导长除外)每日轮流担任,副理事官由舰上上士以上士官(士官督导长与每日轮流担任警卫长的士官除外)每日轮流担任。

2020年4月间的敦睦舰队士官兵染疫风波报道中[1],提及舰队理事官在船舶靠港后留有官兵上下舰艇的记录,是为“理事官记录簿”。

注释 [编辑]

  1. ^ 李承值、薛孟杰. 【國防布難掀1】國軍染疫扯海軍內鬥 「敦睦風暴」真相難尋. Yahoo奇摩新闻. 2020-04-27 [2020-07-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3) (繁体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