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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同行评审/名侦探柯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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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侦探柯南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编辑]

经过审核,兹认为其已经符合特色条目标准,兹分述如下:

学术综博:在百科全书上必须说明的事项皆已满足,文章易读、构成精实、没有明显的未完成部分。-符合,因为该条目该介绍事项以满足且文章易读、构成精实、没有明显的未完成部分。 遣词适宜:用词易于理解但不低俗,使不清楚的读者也能够理解该主题的内容。较为艰深的专门内容应建立相关条目以方便读者理解。-符合,因为该条目用词易于理解且该主题的内容明确。 内容充实:导论内容精炼但足以概括认识整个条目,各章节充分介绍论述。-符合,因为该主题的内容非常明确。 中立客观:保持第三者身份阐述事实,不致引起论点纷争。-符合,因为该主题的内容皆为公平的。 列明充分的来源文献与资料。引用事实须详细精确,避免模糊论证。-符合,因为该主题的事实详细精确。 满足以上各要点的条目堪为维基百科杰作典范,足以展现维基百科的独特风格—Linboy0220 (留言) 2009年8月25日 (二) 03:18 (UTC)[回复]

评审期︰2009年8月25日至2009年9月25日

内容与遣词[编辑]

包括条目内的学术成分、遣词造句、翻译精确性、完成度及连贯性等一概与内容有关的要点
  • 内容的充实度和结构都有很多欠缺,比如“登场角色”一节虽然值得另立条目,但在本条目中也必须简明但不失要点的写出。像评价和影响这些影视作品条目所必要的内容本条目都没有。— LuHungnguong (留言) 2009年8月25日 (二) 21:36 (UTC)[回复]
  • (!)意见
  • 目前出版至第65册(至2009年8月)。台湾(至2009年6月)、中国大陆(至2009年6月)、香港(至2009年5月)出版至第64册。(台湾代理商是青文出版社,香港代理商是安乐文潮,中国大陆代理商是长春出版社)。除此之外,还有分别由动画版以及剧场版转化而来的彩色漫画单行本。
另外还有由青山刚昌的助手群编绘的《名侦探柯南特别篇》,目前出版至第32册。台湾(至2009年1月)、香港(至2008年7月)出版至第31册,而中国大陆则出版至第31册(至2009年5月)。。这两个段落比较冗长,在阅读上比较不便。其次,目前会随阅读者阅读的时间而有变化,不应该这样写。
  • 准备追踪时却被琴酒袭昏,。琴酒最好连结到人物列表,一开始我还以为是真的酒。
  • 最早设计为灰原哀使用。你在后段出现灰原哀的时候反而有链接。应该是在第一次出现的时候提供练节较妥。
  • 如果麻醉失败则可以再利用。表盖上有准心,除非有特殊状况,否则命中率100%,但是针只有一根,若射偏便无法挽回。。描述的有点奇怪。麻醉失败的时候可以再利用,意思是说可以回收?但是没有命中的时候,不也是麻醉失败?但是这时候就不能再度使用。而且看起来特殊状况出现的次数应该不少。
  • 曾经把服部平次麻醉作解说案件,麻醉灰原哀阻止她说话。 在《名侦探柯南 迷宫的十字路》中,曾经在自己变小前麻醉毛利兰,避免身份曝光。。这两句可以并入上面一段,有必要分开吗?
  • 后来改良加上防弹。眼镜还可以防弹?是正确的话就无所谓了。
  • 在剧场版《名侦探柯南 第14号猎物》中,柯南曾经用来抢救困在海水中的小兰。。这句话需要特别分段吗?
先这样吧。-cobrachen (留言) 2009年9月5日 (六) 05:07 (UTC)[回复]

格式与排版[编辑]

包括维基化、专题格式、错别字与标点符号、外文内容及排版等信息

参考与观点[编辑]

包括各类型的参考文献、中立观点、以及其他中文维基百科内的方针与指引等

我是最爱名侦探柯南的acg系列的,不过看到心爱的动漫变成这样,我还真心疼。 最大的是参考文献的问题,完全不符合参考文献的格式,只列出了官网什么的。--围棋一级 (留言) 2009年8月25日 (二) 04:22 (UTC)[回复]

以往记录[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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