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讨论:聚会/香港维基人定期聚会/第二次巡回定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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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定集合时间和地点:

--  D. G.    JéRRy    ~    雨雨   2007年8月23日 (四) 17:06 (UTC)[回复]

8月3日讨论[编辑]

投票区[编辑]

投票达致相当共识,结果为:沙田区1票、西贡区11票、中西区7票、东区1票、油尖旺区1票、观塘区6票。西贡区获选为是次聚会的举办地区。 --  D. G.    JéRRy    ~    雨雨   2007年8月18日 (六) 16:32 (UTC)[回复]

8月10日讨论[编辑]

聚会场地讨论[编辑]

聚后意见[编辑]

Stewart~恶龙的意见[编辑]

这次的聚会前半部分在星巴克咖啡店进行,后半部分我们到了西贡吃海鲜。当中,我们在抉择留在将军澳还是前往西贡时出现分歧,险些就要分成两队。我对去两个地方都没有所谓(真的~),只是大家在决定的过程中有点不愉快,或许日后还是先在网络上决定好吧,出到来就不用再烦恼了。 转个话题,这次一些投了票的朋友未能出席着实有点可惜,另一方面缺少了西贡、将军澳的维基人参与也有点令人失望。如果大家是因为觉得宣传不足、形式不合或一些特别原因而未能出席,希望能在此表达出来,好让我们日后能想办法加以改善。谢谢!Stewart~恶龙 2007年8月26日 (日) 03:46 (UTC)[回复]

Kevinhksouth的意见[编辑]

虽然我对聚会一向是一个“旁观者”,但既然恶龙说到欢迎没有出席的人士也发表意见,我也不吝地提出一些吧。我觉得问题主要是筹备的时间不足,以致聚会开始了还未决定整个行程。我建议讨论聚会地点的决策流程虽然明确规定,举例如下:

  • 聚会前18日(上个聚会前4日):开始就分区进行投票及讨论 (7天)
  • 聚会前11日:落实分区,开始就具体内容进行投票及讨论 (7天)
  • 聚会前4日(下个聚会前18日):落实聚会细节,开始展开宣传 (4天)(同时开始下个聚会的分区讨论)

还有,我记得有人曾提议市区及新界梅花间竹地举行。我认为将市区9区及新界9区分为两组,聚会以市区及新界梅花间竹地举行,可以消除有些人觉得偏坦新界区的感觉,而且分区讨论时的候选选项减少了,方便讨论。不知各位觉得是否可取?

此外,我发现一个漏洞。按现时的规则,一个举行过聚会的地区理论上只在下次聚会中不予考虑,第三次聚会时理论上也有机会当选(现在的元朗区便是了)。建议明确规定一个举行过聚会的地区要相隔多少次聚会后才能重新考虑(极端可以是17次,我初步建议为10至12次),以给其他未举行过聚会的地区更高机会获选之余,分区候选选项减少了也可方便讨论。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8月26日 (日) 04:14 (UTC)[回复]

流程方面,我觉得是计划得不错,分区讨论、具体地点及内容各7天,外加4天可进行宣传。不过,人手方面还比较担心,聚会是大家的,希望不同的人也可试着帮忙(以我为例,可上网的时间是不固定,有时2、3天也不能上)。
市区及新界梅花间竹地举行,这个应该是我之前提出的,不过仍需经过共识。
聚会地点重复是个问题,但实际上也不是很严重的事,因为大家都有意识地投不重复的地方,而我们的目标是18区先一次巡回,然后再检讨成效及是否继续下去。这方面可能需要加以强调。Stewart~恶龙 2007年8月27日 (一) 01:50 (UTC)[回复]

user:哲里的意见[编辑]

第一次参加的维基人,大家互不相识,如果没一个标签指出位置,就像军队没有旗帜,迟到一会的维基人无法参加,就白走一回了。另外,如果聚会前四天有决定的话,可否及早公布,让维基人决定参加与否。 user:哲里

这个之前的做法是有将一张维基百科或维基媒体基金会的标志的A4纸放在桌中心,不过久而久之,大家都没有这样作了(我有时有带,但忘了拿出来)。过往经验,如果明确知道出席者,会先跟他联络,交换电话号码。例如刚刚一次庆幸邀请到Tkteven妙诗人的出席,前者我未曾见过,但见他在咖啡店内找人的样子我便马上上前问他(他好像比我先到)。日期还是带回一张带有标志的A4纸,至于由谁负责...这个或许聚会上再谈。
“聚会前四天有决定”一事,日后会尽量提早一点公布,上次的投票其实颇早的,不过是没有一个明确共识,最后才由yuyu先定集合地点再决定。Stewart~恶龙 2007年8月27日 (一) 02:01 (UTC)[回复]

Baycrest的意见[编辑]

多谢Stewart的邀请,抱歉未有及时回复。出于个人的原因,暂时不会出席定聚,不过日后定必再次考虑,也会继续留意定聚消息,希望不至难为大家吧。定聚安排方面,因为每次地点都不同,以后或可尽早讨论及公布,让有心出席的朋友预早安排。而大家的讨论若与香港维基人有密切关系,可否简单总结一下,例如屿巴官网抄袭事件,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谈及呢?—Baycrest (作客) 2007年8月26日 (日) 06:28 (UTC)[回复]

谢谢你的意见,希望在不远的将来有机会可以在聚会上跟你碰面。看来“尽早讨论及公布”是大家一致认为不足的地方,会好好努力改善的。在刚一次的聚会,我们就讨论到香港国际机场特色条目复审,也略讨论过日后聚会可以作的事,甚至去与其他组织/团体作交流活动。Stewart~恶龙 2007年8月27日 (一) 02:07 (UTC)[回复]


妙诗人的意见[编辑]

抱歉现在才回复...其实我是第一次参加定聚~个人的感觉是不错的。也许是之前聚会的形式没有好好定案吧,所以在 Starbucks坐下了之后,大家好似有一点各自各谈天...不过我个人都觉得不错,有时轻松一点也不坏,不过可以的话,下一次有一点明确的地点 / 目的应该会令气氛更好。也要抱歉一下,因我晚上约了人,不可以去西贡的下半场,下次一定去足~哈—妙诗人 Happy Musician(来聊聊天~) 2007年9月3日 (一) 16:01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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