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中央軍事委員會國防工業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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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中央軍事委員會國防工業委員會,簡稱國防工委,曾是中國共產黨中央軍事委員會領導「國防工業」的主管機關。

歷史[編輯]

1959年廬山會議後,國務院副總理、中共中央軍委副主席賀龍分管國防工業。

1959年10月30日,國防部副部長、國防科委副主任陳賡呈送中央軍委領導《關於飛彈研究生產情況和對軍工生產管理體制的意見》。對軍工生產管理體制提出了意見。陳賡認為,一機部本身任務很重,既要生產民用產品,又生產軍工產品,既有常規,又有尖端,頭緒很多,勢難兼顧。建議軍委考慮,可否恢復過去的辦法,以飛彈技術為中心,包括全部軍工生產,組建一個國防工業部,建制屬國務院,日常業務歸軍委領導。軍委如原則同意,請報中央。11月2日,聶榮臻審閱陳賡的報告後批示同意,並將報告轉交總參謀長羅瑞卿。11月7日,賀龍主持中央軍委常委第四次會議,聽取一機部部長趙爾陸關於國防工業現狀的匯報。在討論國防工業體制問題時,聶榮臻說,為加強對國防工業的領導,建議成立國防工業委員會。會議採納了這一建議。9日,聶榮臻代中央軍委起草給毛澤東、中共中央的報告。報告稿說:為了充分滿足國民經濟高速發展的需要,又要儘可能照顧國防工業的發展和統一規劃,「建議在軍委領導下,成立國防工業委員會,吸收計委經委建委負責同志參加,並在這個委員會下邊,成立一個小的辦事機構,處理日常工作」。中央如同意這一建議,「我們提議調方強同志任第一機械工業部副部長兼國防工業委員會秘書長。」10日,中央軍委常委第五次會議同意將聶榮臻擬寫的報告稿報送中共中央。1960年1月5日,中共中央批准成立中央軍委國防工業委員會(簡稱國防工委)。賀龍為主任,賀龍、聶榮臻、李富春薄一波、羅瑞卿、蕭勁光、劉亞樓、趙爾陸張愛萍、宋任窮、王鶴壽、彭濤柴樹藩方強為委員,方強為秘書長。1月6日,賀龍主持召開國防工業委員會全體委員會議。賀龍在講話中說明,國防工業委員會是在黨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領導下,負責研究、規劃的委員會,是協商辦事的組織,不是一級行政機構,不代替國家各級行政機關行使職權。[1]

1961年1月,國防工委與三機部合署辦公。

1963年9月,國防工委與三機部撤銷,由國防工辦承接職能。

領導[編輯]

參考文獻[編輯]

  1. ^ 《罗瑞卿传》第十一章 三 调整整顿国防工业. [2014-09-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