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科技合作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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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科技合作協定(英文:U.S.-China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greement)是1979年時任美國總統吉米·卡特和中國領導人鄧小平簽署的科學技術合作協議。合作協議每五年更新一次,僅在1989年天安門事件和中美貿易戰中使用更為短暫的延期。[1]

背景[編輯]

在冷戰的後期,美國意圖通過科技合作與交流加深與中國的外交關係;中國則希望通過協定促進技術研發並增強技術專利的積累。以此為背景,兩國在1979年達成科學技術合作協定。[2]

協議內容[編輯]

中美科技合作協定的合作範圍包括醫療健康,能源和氣候等領域。該協定旨在促進對兩國有共同利益的科研機會。協定促成了兩國學者,科學家,專家和學生的交換項目,科學技術的信息分享,以及共同學術會議,課程和講座等。[2]

由合作協議指導或促成的會議及項目包括

  • 中美科技合作執行秘書會
  • 化石能議定書(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工業部和美利堅合眾國能源部化石能研究與發展合作議定書)[3]
  • 中美可再生能源工業論壇[4]

參考來源[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