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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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敦蒙古語ᠬᠠᠲᠤᠨ鮑培轉寫qatun西里爾字母хатан),是鮮卑突厥契丹蒙古女性的頭銜,初為可孫,最早見於《南齊書》,指北魏皇后,一般認為源自1世紀至3世紀的鮮卑部落,柔然亦有此稱呼。[1]可汗一樣用在統治者身上。可敦常作為君主配偶的稱號。蒙古時代又譯作哈屯

鄂圖曼帝國,以可敦來稱呼蘇丹的母親、女兒、及后妃,這一用法在16世紀之後被「蘇丹娜」代替。[2]但之後可敦仍被用作對女性的敬稱。

現在孟加拉國女性穆斯林也有使用此頭銜。

參見[編輯]

注釋[編輯]

  1. ^ 羅新,柔然官制續考,中華文史論叢,2007年1期。
  2. ^ Peirce, Leslie P. The Imperial Harem: Women and Sovereignty in the Ottoman Empire.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Inc. 1993. ISBN 0-19-5076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