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若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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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若雯(1578年—1638年),章甫直隸真定府趙州臨城縣人。

生平[編輯]

生於萬曆六年戊寅二月初一日,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乙卯科順天鄉試舉人,四十七年(1619年)己未科進士,初授中書舍人,天啟五年遷禮部祠祭司主事,六年,以殿工敘升本司員外郎,加一級,仍管主事事。七年二月,送瑞王之國漢中。崇禎元年(1628年)復命,時廷臣爭擊魏忠賢黨,若雯亦兩疏劾兵部侍郎秦士文、御史張訥智鋌,備列其傾邪狀,尋上《巨奸始禍疏》,言故輔魏廣微罪惡滔天,致先帝冒桓靈之名,罪不下忠賢;其徒陳九疇、張訥、智鋌為鷹犬,專噬善類,罪不下彪虎,乞死者削其官階,生者投之荒裔,帝責其詆毀先帝,而九疇等下所司行遣[1]。二年,調吏部稽勛司主事,調驗封司,調考功司,調文選司[2],崇禎三年主考陝西[3],遷升考功司員外郎,秉銓政,無所瞻徇。四年出為兗州知府[4]。至府,剔除積弊,豪猾斂手,尋以疾歸,士民遮道泣送。里居課子讀書,不預戶外事。撫按四舉地方人才,終不出。崇禎十一年冬,清軍南下入關,畿輔諸郡悉被兵,失城四十有八,兵及臨城,同知縣蕭時勉繕守御諸務,十二月初四日,城陷,若雯按劍端坐堂中以待,遂被害,同死者有太恭人高氏及庶母沈氏、弟若霞、子婦魏氏,以及內外家人十六人,追贈太常寺少卿,諡曰「恭肅」,蔭一子入監讀書,祀鄉賢[5]

生平[編輯]

喬璧星,字文見,號聚垣,官至四川巡撫。

元配張氏(1578—1599),早卒,繼室李氏(1586—1647),封安人。子喬己百(1609—?),字百一,增生,秉家學,有文章,與魏裔介交。康熙三十一年知縣楊寬續修邑志,聘己百主稿,時年已八十有三。弟己千,亦知名。

參考文獻[編輯]

  1. ^ 《崇禎長編卷之八》:崇禎元年四月,禮部祠祭司主事喬若雯疏劾故輔魏廣微惡窮罄竹,罪寔滔天,致令先帝冐桓靈之虛名;忠賢成十常侍之慘毒天下,被白馬清流之顯禍;陳九疇、張訥、智鋌為廣微鷹犬而逄其惡,故廣微之罪尤甚逆璫,而九疇之罪豈減彪虎乎?旨以廣微身故免議,陳九疇等分別論,復以疏中擬先帝為桓靈非體,戒之。
  2. ^ 《崇禎長編卷之二十》:崇禎二年四月,陞喬若雯為吏部主事。
  3. ^ 《崇禎長編卷之三十四》:崇禎三年五月,遣編修黃道周、兵科給事中熊德暘主考浙江;簡討鄭之玄、工科給事中許譽卿主考江西;編修黃景昉、吏科給事中鍾炌主考湖廣;吏部主事喬若雯、戶部主事趙建極主考陝西。
  4. ^ 《崇禎長編卷之四十一》:崇禎三年十二月,原任考功司主事今陞兗州府知府喬若雯以新旨:郡守躋於方面,具揭當路,以為郡守之禮,與方面懸殊。臣以銓屬特擢而往,若與平常陞遷者同類共視等,威詘則彈壓難,體統輕則志意索,揶揄者將以為例轉之別名,請諸司集議優禮,使自今郡守得比監司,以信方面之明旨,庶朝氣猶存,新硎可發。
  5. ^ 《趙州屬邑志》
  • 明史》·卷一百七十九
官銜
前任:
劉存慧
明朝兗州府知府
崇禎四年-
繼任:
王國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