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使等級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九等天使,從左到右分別為,第一排:熾天使智天使座天使主天使;第二排:力天使能天使權天使大天使聖天使。彩繪玻璃窗,位於英格蘭索莫頓英語Somerton, Somerset聖米迦勒暨諸天使堂英語Church of St Michael and All Angels, Somerton

中世紀早期一位自稱為丟尼修的中東學者發表了《天階序論》。制訂了從天使到熾天使的天使三級九等即天階等級。由於在《新約聖經》的《使徒行傳第17章第34節中出現過一名叫做丟尼修(Dionysius)的希臘官員,因此早期部分基督教信徒都將這位中東學者的著作當成聖經中人物撰寫的文獻,將天使的三級九等奉為可信的外典。但今日學者則否定其為丟尼修的作品。

天使三級九等的理論被早期基督徒所承認,6世紀教宗格里高利一世在《福音書註解》中寫道:「那些將天使作為榜樣的人,將接近神的領域。」這被稱為「天使模仿論」,等於是教會對《天階序論》的承認。

但在745年,教會進行了大規模的改革,規定教徒只得崇拜上主,不得崇拜天使、只得將它們作為一種指引者。而大多數的經過具體描述的天使形象原本也只出現在聖經的外典和偽典中。然而,偽丟尼修《天階序論》在12至13世紀仍由托馬斯·阿奎納(Thomas Aquinas,《神學大全》作者)等神學學者進一步完善。

在16世紀之後,天使三級九等的理論逐漸被教會淡化,在1992年版的《天主教會教理問答》中,偽丟尼修的天使分級不被承認。

在《天階序論》中天使的分級為:

參見[編輯]

參考文獻[編輯]

延伸閱讀[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