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黃「9·10」強拆自焚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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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黃「9·10」強拆自焚事件
位置 中國江西省撫州市宜黃縣
鳳岡鎮東門郊外農科所23號
日期2010年9月10日
上午(UTC+8
類型自焚
死亡1人
受傷2人

宜黃「9·10」強拆自焚事件,或稱「宜黃「9·10」拆遷自焚事件」、「宜黃事件」、「宜黃9·10事件」,是2010年9月10日在中國江西省撫州市宜黃縣鳳岡鎮發生的一起因強拆問題引發的自焚事件,造成1人死亡,2人重傷。事主親屬並遭到當局圍堵和軟禁。

事件簡述[編輯]

2010年9月10日上午,江西省撫州市宜黃縣鳳岡鎮發生了一起因拆遷而引發的疑似自焚事件,三人被燒成重傷。事件發生後,三人被送到南昌大學第一附屬醫院進行搶救。9月18日凌晨1時左右,傷者葉忠誠因傷勢嚴重經搶救無效死亡。[1]被拆遷的是位於江西省撫州市宜黃縣鳳岡鎮東門郊外農科所23號的一棟三層小樓,住著鍾如奎一家,共三套房產證,擁有人分別是鍾如田,鍾如奎,鍾如滿三兄弟。9月16日上午7時許,鍾家姐妹鍾如翠、鍾如九來到南昌昌北機場,準備乘坐當日上午8時15分的飛機赴京反映情況(進京上訪),不料遇到宜黃縣政府數十名工作人員的圍堵,幾次被抓住,幾次又逃脫,她們最後只能躲進了女廁所,並用手機向媒體求救,直到有媒體記者趕到現場她們才得以走出女廁。[2][3][4][5][6][7]

拆遷背景[編輯]

2007年[8] ,宜黃縣決定在河東新區興建一座新客運站。同年11月,河東新區客運車站建設項目立項。該項目需拆遷安置21戶,宜黃當局稱其中20戶拆遷對象及時與宜黃縣投資發展有限責任公司達成了拆遷補償協議,完成了拆遷並得到了妥善安置,唯有鍾如奎一家拒簽協議,不肯拆遷;鍾家人和鄰居則均否認此說法。

2007年12月,拆遷人宜黃縣投資發展責任有限公司稱其與鍾家展開了歷時三年的拆遷安置協商。針對鍾如奎一家的實際情況,宜黃縣投資發展有限責任公司提出了以下兩種拆遷安置方案:

  • 一是貨幣補償。根據江西居易房地產估價有限公司的評估結論,提出給予鍾家貨幣補償414612元,裝修價值及各項安置補償費另行計算。
  • 二是房屋產權調換。為妥善安置拆遷對象,宜黃縣政府同意在與鍾家房屋相隔60米左右的同一地段進行房屋置換。同時,考慮到鍾家三兄弟為農村戶口,再為鍾家在鳳岡鎮農科所範圍內批建三戶宅基地供其建房,總面積為360M2,並將鍾家13人全部納入低保,據稱這種補償安置在宜黃尚無先例。

鍾家對上述兩種方案均不接受。拆遷人及宜黃當局稱「鍾家人」提出了三點要求:

  • 一是在自家原址自拆自建。
  • 二是如不能在原址自建,就要在規劃的商業街中置換四塊總計480M2的可做店面房的商業用地,並准許他們自建和辦理好相關建設手續,其房屋價值及裝修等按市場價格另行補償。
  • 三是如不能滿足上述要求,必須補償300萬元作為安置費,否則,拒不接受拆遷。

而鍾家人則稱上述指稱為捏造。[9]

宜黃縣政府對「鍾家」提出的要求不能接受,因此拆遷一直無法進行。宜黃縣政府稱談判破裂造成新客運站的建設工作一再拖延,並稱「有關部門」(未指明這些「部門」是否政府部門)曾50多次到鍾家與鍾家三兄弟進行協商溝通調解,但收效甚微,拆遷補償協議始終未能達成。宜黃當局所稱的後面事件進展為:

  • 2009年10月18日,拆遷人宜黃縣投資發展有限責任公司向宜黃縣房管局申請房屋拆遷裁決,宜黃縣房管局於2009年10月22日予以受理,並於當年11月3日出具了房屋拆遷行政裁決書,11月19日向宜黃縣人民政府申請了行政強制拆遷。
  • 宜黃縣人民政府於2009年11月19日抄告縣房管局,同意依法實施強制拆遷。
  • 2009年11月23日,縣房管局將行政強制拆遷通告張貼在拆遷地點,要求鍾家在2009年12月8日前將房屋搬遷完畢。
  • 12月8日之後,鍾家沒有搬遷。宜黃當局派遣所謂「工作人員」至鍾府進行所謂的「思想工作」,並稱鍾家業主對工作人員進行語言污辱和人身威脅。宜黃當局稱鍾家業主將汽油灑潑於地,宜黃當局將這稱為「阻撓調解工作」。

自焚經過[編輯]

9月10日上午,江西省撫州市宜黃縣副縣長、公安局副局長、房管局局長等領導帶隊,100多名政府工作人員浩浩蕩蕩前往位於該縣鳳崗鎮農科所東門郊外23號的鐘姓人家,「就房屋拆遷開展有關政策法規解釋和思想教育工作」。

宜黃官方的「解釋和教育工作」,最終以鍾家31歲的二女兒鍾如琴(未婚)、59歲的母親羅志鳳,以及父親的結義兄弟葉忠誠(他們管他叫大伯,79歲)在自家樓上用汽油「自焚」而收場。鍾家人的相機、手機被收繳,但是依然有手機拍攝的視頻被洩露到了網上,視頻顯示,「自焚者」多名親屬欲救人遭有關部門工作人員阻擋,救人者被撲倒在地,現場一片混亂。[10]解放日報解放網記者從「自焚者」鄰居那裡獲得了遠距離拍攝的照片,但沒有發現任何身穿制服的人參與救援。[11]

事發後第三天,宜黃縣官方於9月12日下午發布關於此事的情況說明,將事件解釋為「誤傷」。

官方的聲明稱,「拆遷對象鍾家故伎重演,以澆灌汽油等極端方式對工作人員進行威嚇,不慎誤燒傷自己3人」。

由此,「9·10」事件演變出官方和當事人各自講述的兩個不同版本,而有關此事件的發生原因,雙方同樣是各執一詞。

官媒批評[編輯]

人民日報在2010年9月14日刊登評論《被拆遷者主張權利不能總靠「自傷」》,文章指出「權利救濟不能等到矛盾激發的那一刻,被拆遷者通常處於弱勢地位,談判籌碼與談判能力都相對弱小,保障他們的知情權和參與權,對其權利救濟有積極意義。拆遷房屋評估制度、聽證制度等的完善,是在拆遷之前就應有的救濟手段。」 [12][13]

機場圍堵[編輯]

9月16日上午7時許,鍾家姐妹鍾如翠、鍾如九來到南昌昌北機場,準備乘坐當日上午8時15分的飛機赴京反映情況,接受鳳凰衛視《社會能見度》節目採訪,不料遇到宜黃縣政府數十名(44名)工作人員的圍堵,幾次被抓住,幾次又逃脫,她們最後只能躲進了女廁所,並用手機向媒體求救,直到有媒體記者趕到現場她們才得以走出女廁。

據了解,22歲的鐘如九在鍾家眾多小輩中排行第九,與她同行的33歲的鐘如翠排行第四。9月10日,鍾如九的姐姐鍾如琴(31歲)、59歲的母親羅志鳳、79歲高齡的大伯葉忠誠為使自己的家園不被強拆,與當地公安、城管及政府工作人員組成的近百名拆遷隊伍發生爭執,最終他們「自焚」受傷。當這起不被承認的「自焚」事件發生時,鍾如九和鍾如翠就在現場,因為不滿於宜黃縣政府《關於「宜黃縣一拆遷對象潑灑汽油不慎燒傷」的事實情況》一文中的解釋(參見「拆遷背景」一節)[14],鍾如九和鍾如翠才決定到北京反映情況。

鍾如九稱,她們躲進廁所後非常害怕,不久,就有宜黃縣的女幹部過來拼命敲門,要她們「出去談」,姐妹兩人死活不敢出去。鍾如九說,在廁間內,她們先後用手機向家人和媒體求助。

10時許,不少媒體記者抵達了現場,至此,鍾家姐妹已在廁所內死守了40多分鐘後才從女廁內出來。

在女廁所的40多分鐘裡,鍾如翠姐妹通過手機通話、文字把她們的狀況告訴媒體、網友。

9月16日上午8:11,《鳳凰周刊》記者鄧飛在新浪微博上轉發網友的微博,把鍾家姐妹在機場被圍堵的情況發到網上,隨後的3個小時裡,鄧飛一共發了20多條微博,其中9條以「昌北機場女廁攻防戰直播」為標題,實時直播了昌北機場的情景。隨後,新浪微博電話通知鄧飛,稱「各方壓力太大」,希望將微博刪除。然而,鄧飛的微博直播早已成為網友關注的焦點,每條微博都被數百上千次轉播,還有網友將微博直播的內容轉至天涯、貓撲等網站[15]。下午,鄧飛關於「女廁攻防戰」的微博全部刪除。但讓人欣慰的是,事件促成了鍾家姐妹跟宜黃當局坐下談判。[16]

處理責任人[編輯]

處理[編輯]

17日晚撫州市委對宜黃縣「9·10」拆遷事件相關責任人作出處理。

  • 宜黃縣委書記邱建國、縣長蘇建國對「9·10」拆遷事件負有重要領導責任,撫州市委決定分別對其兩人立案調查;
  • 宜黃縣委常委、縣政府副縣長李敏軍負有主要領導責任,撫州市委決定對其立案調查,並免(有別於「撤」)去其宜黃縣委常委、縣政府副縣長職務;
  • 宜黃縣建設局黨委副書記、縣房管局局長李小煌負有直接責任,撫州市委責成宜黃縣對其立案調查,由宜黃縣委免去其縣建設局黨委副書記、縣房管局局長職務;
  • 宜黃縣建設局黨委委員、縣房管局副局長、黨支部書記紀煥華負有直接責任,撫州市委責成宜黃縣對其立案調查,由宜黃縣委免去其縣建設局黨委委員、縣房管局副局長、黨支部書記職務;
  • 宜黃縣建設局黨委副書記、局長范劍華負有直接責任,撫州市委責成宜黃縣對其立案調查,由宜黃縣委免去其縣建設局黨委副書記、局長職務;
  • 宜黃縣交通局黨組副書記、局長熊繼勇負有主要領導責任,撫州市委責成宜黃縣對其立案調查;
  • 宜黃縣公安局副局長兼鳳崗鎮派出所所長黃健負有一定責任,撫州市委責成宜黃縣對其進行誡勉談話,並寫出深刻書面檢查[17][18]

2010年10月10日,江西省委宣傳部提供的消息表示,經中共江西省委研究,決定:李智富任中共撫州市委委員、常委,中共宜黃縣委委員、常委、書記。經中共撫州市委研究決定,報中共江西省委常委會審議,決定:免去邱建國中共宜黃縣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

與此同時,經中共撫州市委研究,中共江西省委組織部同意,決定:毛宗保同志任中共宜黃縣委委員、常委、副書記,提名任宜黃縣政府縣長;免去蘇建國同志中共宜黃縣委副書記、常委、委員職務,提名免去宜黃縣政府縣長職務,縣政府縣長的職務任免,需按有關法律規定辦理[19]

復出[編輯]

2011年12月3日,媒體報導被免職的宜黃前縣委書記、縣長已經復出履新。前縣長蘇建國擔任撫州市公路局局長,前縣委書記邱建國出任撫州金巢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主任[20] [21] [22]新華網採訪撫州組織部負責人證實,二人的重新任職是2011年11月22日經撫州市委常委會研究並票決通過,11月29日撫州市政府召開黨組會議,對二人正式任命[23]

對於二人的復出,輿論和民眾普遍表示失望和憤怒。處理決定中信誓旦旦的「立案調查」,不了了之,最後又「復出」,也被認為漠視、敷衍公眾輿論[23]

人民網就兩人復出在網上進行調查,7628人參與,僅有19.3%網友選擇「復出任命符合有關規定」。[24]

軟禁及搶屍[編輯]

9月18日02:14和02:15,鍾家小女兒鍾如九在新浪微博騰訊微博發布大伯的死訊:

新浪微博:

我們趕到醫院的時候我大伯已經去了,他連我們最後一眼都沒看到就永遠的走了我真的很痛心。醫院到現在為止都不肯開死亡證明書[25]

騰訊微博:

我大伯9月17日晚上1:20左右過世了,2:30左右宜黃縣委書記邱建國帶了100多人到南昌一附醫院,把我大伯的屍體強行搶走了,這個社會還有法嗎?他又為何有這麼大的膽呀,現在是不是殺人也沒人管呀,好心人幫忙轉吧,求求你們了,我不知道後面還有沒有機會發了,我 好怕呀--------[26][18]

接下來10分鐘,鍾如九又發了兩條微博,講述了大伯的遺體被相關部門強行搶奪出醫院的過程。最後05:12的一條微博是這樣:

政府的人把我大伯的遺體搶走後,我們試圖在車頭攔住帶隊搶我們遺體的蘇建國縣長的車子。但蘇建國在車裡一直無動於衷。隨後有四十幾名宜黃縣的領導幹部,強行把我們拉開。最後蘇建國坐車離開。

鍾如九及其在北京的哥哥鍾如田在微博還發布了被軟禁的消息:

我兩個姐姐先去了醫院,我隨後去的。剛一岀門就有四五個宜黃縣人想抓住我,我拼命往前跑他們一直在後面追。最後我跳上一輛岀租車拼命掙脫才逃岀來的。

小九:剛剛得到消息,我的家人和我大伯的遺體都被宜黃政府帶到了宜黃,我哥哥和我妹妹等共5人全部被軟體在宜黃龍騰賓館裡了,我侄子的手機被他藏起來才沒被繳,其他的全部收繳了,他剛發信息來,我在等他的最新消息

鍾如九新浪微博截圖

揚子晚報》對此做了報導,官媒環球時報環球網的一個新聞網頁還刊登了鍾如九被「宜黃搶劫活人特工隊」隊員強行帶進大巴,絕望地拍打窗戶的照片[27] [28][29]

市委再回應[編輯]

此前「處理了」責任人的撫州市委市政府,在9月20日,在給新華社傳送的「宜黃縣 9·10 拆遷事件情況」中再次為拆遷事件進行辯護。官方堅持認為,全程沒有出現違法違規行為。通報全文在幾個關鍵爭議上,仍與拆遷戶陳述有較大出入。

其一,關於拆遷補償要求。撫州市發來的情況說明中表示,鍾家要求過高,補償協議一直未能達成。鍾家提出,若不能在自家原址自拆自建或在商業街中置換土地,則必須補償330萬元作為安置費。

對此,鍾如奎予以否定。他說,對於政府提出補償41萬多元的提議沒有接受是事實,因為補償款對於當地房價實在太低。但並未提出政府所言的其他「過高要求」,自己有證據可以說明。

其二,關於是否違法強拆。撫州市發來的情況說明中表示,對鍾如奎的房屋拆遷資料齊全、手續完備、程序合法,申請了行政強制拆遷,全程沒有出現違法違規行為。宜黃縣有關方面也表示,事發當天工作人員是去做說服工作,不是實施強制拆遷,而且現場無任何拆遷機械設備,該房也無任何被拆遷痕跡。

對此,鍾如奎表示,縣裡來拆遷的頭一晚沒有任何通知,第二天家裡就突然闖進來100多人。他們先後控制了嫂子李雪梅和妹妹鍾如翠。「雖然未見拆遷設備,但他們之前也是這樣拆遷的,先控制人再開始搬東西。」對於鍾家的一些說法,周邊部分群眾予以證實。

此外,關於著火原因。宜黃縣有關方面與拆遷戶也是各執一詞。

對於這起拆遷事件,鍾如奎的代理律師王令還提出了一些問題。他認為,當地對鍾家房屋的評估是政府單方面確定,而按照相關規定,評估機構應是雙方協商選定。同時,宜黃縣發展投資有限公司是不是合格的拆遷主體也存疑,而且拆遷規模大於車站建設項目實際用地的需要。此外,當地政府的裁決程序有問題,包括鍾家在內的9家拆遷戶曾集體向上級部門提出行政複議,但是沒有得到任何回復。

江西財經大學法學院副院長熊進光說,官員被「問責」涉及人員之多,處理力度之重足見政府重視。但他同時表示,這一事件已過去十餘天,對於事件的起因、發展,乃至對做出處理決定的緣由都避而不談,不能不說是政府處置突發事件的一大遺憾[30]

「沒有強拆就沒有新中國」[編輯]

2010年10月12日,財新網全文刊載了宜黃縣一位以「慧昌」為名官員投書財新網的題為《透視江西宜黃強拆自焚事件》的文章[31]。文章從一個地方官員的角度,對強拆事件進行解釋和梳理,提出「沒有強拆就沒有新中國」。

文章第四節「強拆,無奈的選擇」末尾,提出了「沒有強拆就沒有新中國」的觀點。此觀點遭到了人民日報在內的官媒批評[32][33][34][35][36]

從某種程度上說,沒有強拆就沒有我國的城市化,沒有城市化就沒有一個個「嶄新的中國」,是不是因此可以說沒有強拆就沒有「新中國」?

——慧昌,《透視江西宜黃強拆自焚事件》,「強拆,無奈的選擇」

2013年5月19日,《南方都市報》AA29版「南方評論」欄目刊登《「宜黃官員」李昌金:「真正懂農村的人越來越少」》,這篇文章專訪了「慧昌」,其真實身份為江西宜黃政協文史委員會主任、縣政協委員[37]李昌金再度表達了對強拆行為的支持,並表示自己將繼續堅稱「人人都是強拆的受益者」、「沒有強拆就沒有新中國」等固有觀點[38]

攝影作品獲獎[編輯]

2011年1月21日,第十九屆中國新聞攝影「金鏡頭」獎獲獎名單公布,《瀟湘晨報》記者楊抒懷拍攝的新聞圖片《宜黃鐘家姐妹》獲選2010「金鏡頭」年度最佳照片[39]

《宜黃鐘家姐妹》中妹妹鍾如九抱著姐姐鍾如琴在北京304醫院的病房。

參見[編輯]

外部連結[編輯]

參考文獻[編輯]

  1. ^ 《瀟湘晨報》. 江西宜黄县拆迁起冲突 3人疑自焚重伤入院(图). 2010年9月12日 [2010年9月20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0年9月21日). 
  2. ^ 《新世紀》. 江西宜黄强拆事件:三领导带百余人去做思想工作. 搜狐新聞. 2010年9月20日 [2010年9月20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年3月4日). 
  3. ^ 《揚子晚報》. 江西宜黄强拆自焚事件家属称 遭官员软禁及抢尸. 海南在線. 2010年9月19日 [2010年9月20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0年9月21日). 
  4. ^ 《紅網》. 江西宜黄回应3名拆迁户烧伤事件否认强拆(图). 騰訊新聞. 2010年9月12日 [2010年9月20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0年9月16日). 
  5. ^ 《大江網》. 江西宜黄县通报称拆迁户系泼洒汽油不慎烧伤. 2010年9月12日 [2010年9月20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0年9月17日). 
  6. ^ 2010年9月13日. 视频:江西宜黄回应自焚事件 称其不慎烧伤. 2010年9月20日. 
  7. ^ 申延賓 《新聞晨報》(上海). 宜黄数十人机场围堵进京拆迁户(图). 網易新聞. 2010年9月17日 [2010年9月20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0年9月21日). 
  8. ^ 以下內容來自宜黃當局於9月12日在其官方網站發表的《關於「宜黃縣一拆遷對象潑灑汽油不慎燒傷」的事實情況》一文,該文後來在宜黃當局官方網站上消失不見。
  9. ^ 南方周末 - 江西宜黄拒拆迁三人自焚官方与家属对“强拆”说法不一. [2010-09-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0-11-30). 
  10. ^ 撫州釘子戶自焚現場視頻曝光:親屬欲救人遭阻擋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酷6網,網易探索
  11. ^ 江西撫州強拆致3人自焚 現場警察拒絕救援_中國_環球網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解放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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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 12日下午1時掛到網上,幾天後就被撤下。
  15. ^ 宜黄县委书记机场堵上访者 "女厕攻防"微博直播. 聯合早報網. 2010年9月17日 [2010年9月21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0年9月20日). 
  16. ^ 宜黃拆遷家屬進京遭官方阻攔 躲廁所求救記者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雲南信息報,南方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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