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政府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廣東省人民政府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
1999年規定印章直徑5厘米,中央刊國徽,由國務院製發。

主要領導
省長 王偉中
副省長(7) 張 虎(常務副省長)、 王 曦(省委常委)、 張少康 張 新 林 濤 劉紅兵 劉國周
黨組成員 陳良賢
秘書長 陳 敏
機構概況
業務上級機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組織上級機構 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
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機構類型 省級人民政府
行政級別 正省級
授權法源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組織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
廣東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
廣東省人民政府工作規則
下級機構
辦公廳 1
組成部門 25
直屬特設機構 1
直屬機構 8
部門管理機構 10
聯絡方式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實際地址 廣州市越秀區東風中路305號
 電話號碼 +86 (0)20 83132343
對外官網 www.gd.gov.cn

廣東省人民政府,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的省級地方行政機關。

沿革[編輯]

1949年11月6日,廣東省人民政府正式成立。1955年2月12日,改稱廣東省人民委員會。1968年2月20日,成立廣東省革命委員會。1979年12月,廣東省革命委員會撤銷,復設廣東省人民政府。

歷任領導[編輯]

廣東省長[編輯]

……

廣東常務副省長[編輯]

……

廣東副省長[編輯]

……

廣東省政府秘書長[編輯]

……

職權[編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七十三條,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使下列職權[1]

  1. 執行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決議,以及上級國家行政機關的決定和命令,規定行政措施,發布決定和命令;
  2. 領導所屬各工作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的工作;
  3. 改變或者撤銷所屬各工作部門的不適當的命令、指示和下級人民政府的不適當的決定、命令;
  4. 依照法律的規定任免、培訓、考核和獎懲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
  5. 編制和執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綱要、計劃和預算,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城鄉建設等事業和生態環境保護、自然資源、財政、民政、社會保障、公安、民族事務、司法行政、人口與計劃生育等行政工作;
  6. 保護社會主義的全民所有的財產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產,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
  7. 履行國有資產管理職責;
  8. 保護各種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
  9. 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促進各民族廣泛交往交流交融,保障少數民族的合法權利和利益,保障少數民族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風俗習慣的自由,幫助本行政區域內的民族自治地方依照憲法和法律實行區域自治,幫助各少數民族發展政治、經濟和文化的建設事業;
  10. 保障憲法和法律賦予婦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項權利;
  11. 辦理上級國家行政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置[編輯]

根據《廣東省機構改革方案》,除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外,廣東省人民政府設置組成部門23個,直屬特設機構1個,直屬機構8個,部門管理機構10個[2][3]

廣東省人民政府設置下列機構:

組成部門[編輯]

(科學技術廳掛外國專家局牌子;自然資源廳掛海洋局牌子;農業農村廳掛鄉村振興局牌子;文化和旅遊廳掛文物局牌子。)

直屬特設機構[編輯]

直屬機構[編輯]

(市場監督管理局掛知識產權局牌子;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掛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牌子;參事室掛省人民政府文史研究館牌子。)

部門管理機構[編輯]

直屬事業單位[編輯]

派出機構[編輯]

直接履行出資人職責企業[編輯]


注釋[編輯]

  1. ^ 由廣東省人民政府與農業農村部雙重領導,以廣東省人民政府領導為主。

參考文獻[編輯]

  1.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中國人大網. 2022-03-12 [2022-03-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4-10). 
  2. ^ 質量雲. 汇总(一):12个省机构设置图表(22个省机构改革方案获批). 搜狐網新聞. 北京. [2019-06-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0-14) (中文(中國大陸)). 
  3. ^ 南方都市報. 定了!广东省机构改革这样改!(附机构设置表). 搜狐網新聞. 北京. [2019-06-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8-09) (中文(中國大陸)). 

外部連結[編輯]

前任:
中華民國 廣東省政府
中華人民共和國 廣東省最高行政機構
1949年11月6日-1955年2月;
1979年1月-
繼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 廣東省人民委員會
前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 廣東省革命委員會
現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