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克社會主義共和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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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克社會主義共和國 (1960–90)
Česká socialistická republika
捷克共和國 (1990–92)

Česká republika
捷克斯洛伐克社會主義共和國 (1969–90) 和 捷克斯洛伐克聯邦共和國 (1990–93)的自治共和國及聯邦單位
1969年-1993年
Flag of 捷克共和國
國旗 (1990–1992)
國徽(1990–1992) of 捷克共和國
國徽(1990–1992)

捷克社會主義共和國隸屬於捷克斯洛伐克社會主義共和國

捷克社會主義共和國隸屬於捷克斯洛伐克社會主義共和國
坐標:50°05′00″N 14°28′00″E / 50.08333°N 14.46667°E / 50.08333; 14.46667
首府布拉格
 • 類型社會主義共和國 (1968–89)
議會共和制 (1989–92)
立法機關捷克國民議會
歷史 
1969年1月1日
11月17日 - 1989年12月29日
• 獨立
1993年1月1日
前身
繼承
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國
捷克共和國
1969年捷克社會主義共和國

捷克社會主義共和國捷克語:Česká socialistická republika,縮寫為ČSR)是捷克斯洛伐克的如今屬於捷克共和國部分從1969年至1990年的正式名稱。這個稱呼從1969年1月1日起使用至1990年3月。

本條目亦敘述1990年捷克民主化後,至1992年捷克斯洛伐克解體(天鵝絨分離)前,捷克和斯洛伐克聯邦共和國的構成國捷克共和國

歷史[編輯]

在1968年蘇聯占領捷克斯洛伐克之後,蘇聯終止了改革,並迫使整個國家退回改革之前的狀態中。唯一的例外是國家聯邦化的改革[1]:原本單一制的捷克斯洛伐克根據1969年生效的新憲法分為兩個構成國:捷克社會主義共和國和斯洛伐克社會主義共和國,同時建立了新的議會體制(包括捷克國民議會斯洛伐克國民議會)。而舊的捷克斯洛伐克議會重新命名為「聯邦議會」並分成兩院制:「人民院」(捷克語:Sněmovna lidu / 斯洛伐克語:Snemovňa ľudu)和「民族院」(捷克語:Sněmovna národů / 斯洛伐克語:Snemovňa národov)。同時,將會實施一種非常複雜的投票規則。

在捷克斯洛伐克的社會巨變後,「社會主義」這個詞從兩個邦的稱呼中抹去。例如,捷克社會主義共和國更名為捷克共和國,此時它仍然是捷克斯洛伐克的一部分。

與此同時,之前複雜的議會程序在天鵝絨革命之後依然獲得保留(在這個系統中,有五個擁有否決權的議會機構),這導致了徹底改革政治經濟制度的困難。

最終,在1993年,捷克共和國變成獨立國家(請參閱天鵝絨分離)。

參見[編輯]

外部連結[編輯]

  1. ^ Paul Hacker. Slovakia on the Road to Independence: An American Diplomat's Eyewitness Account. Penn State Press. 2010: 57. ISBN 978-0-271-036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