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旭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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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寧恭安王朱旭㮁(1493年—1533年),明朝韓康王朱偕灊的庶出第八子。[1]

弘治六年(1493年)十二月獲賜名。[2]

弘治十七年(1504年)十二月,朝廷遣定西侯蔣驥、鎮遠侯顧仕隆、成安伯郭寧、懷柔伯施瓚、彰武伯楊質、武進伯朱潔、遂安伯陳鏸、彭城伯張信、宣城伯衛璋、南和伯方壽祥持節充正使,尚寶司司丞徐文煥、禮科給事中葛嵩、中書舍人沈銳、顧守元、鴻臚寺右寺丞吳泰、戶部員外郎高選、王崇文、禮部員外郎鄭允宣、刑部員外郎汪獲麟、行人司右司副陳璧充副使冊封朱旭㮁為建寧王。[1][3]

嘉靖三年(1524年)十月,朝廷遣恭順侯吳世興等為正使、編修馬汝驥等為副使,持節冊封東城兵馬副指揮王詔長女為建寧王妃。[4]十一月,陝西巡按御史鄭氣劾奏襄陵王朱徵鈐、樂平王朱徵錏、朱旭㮁,世宗下敕切責。[5]

朱旭㮁曾因將所受封王金冊抵押給宗室朱偕泆事發被廢為庶人,[6]後復封。嘉靖十二年(1533年)薨,諡恭安。五年後由其嫡長子朱融㶷襲封。[1][7]

評價[編輯]

參考文獻[編輯]

  1. ^ 1.0 1.1 1.2 《明史》卷一百二·表第三·諸王世表三
  2. ^ 《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八十三》
  3. ^ 《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二百十九》
  4. ^ 《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四十四》
  5. ^ 《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四十五》
  6. ^ 《明史》卷一百一十八·列傳第6·諸王三·韓王傳
  7. ^ 《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二百七》

原因:明政府封之
明建寧國國王
1504年-1533年
繼任者:
朱融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