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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如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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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如翔(1893年—1951年),又名李英麟遼寧本溪大堡人,中華民國政治人物。

生平[編輯]

李如翔9歲入私塾讀書,16歲考入遼陽文德中學。1912年,入奉天文學書院。自1917年畢業到1925年,先後在吉林省榆樹縣文華中學、阿城縣敬業中學任教員及遼海教區任視學員。其間,於1924年,曾帶職赴南京金陵大學講習班進修,後仍回原籍。1925年7月,被本溪縣立初級中學暨師範講習科聘為英語和數學教員[1]

1927年8月,李如翔加入中國國民黨。翌年秋,任本溪縣黨部黨務指導委員兼組織科科長[2]。1930年12月,李如翔任本溪縣立初級中學校長。1932年,任本溪縣師中學校校長。1937年秋,本溪縣師中改為奉天省立本溪初級中學。翌年又改為奉天省立本溪國民高等學校,李如翔仍任校長[3]。日軍占領本溪後,任偽政府本溪市協和會理事、本溪法院調解委員[1]

1945年抗日戰爭結束後,李如翔任本溪地方維持會主任委員,維持會代行政府職權維持社會秩序。同年9月18日,共產黨領導的冀熱遼軍區第十六軍分區部隊進駐本溪市區,接管本溪政權,撤銷了李如翔的本溪地方維持會[4]。同時將原本溪國高、本溪女子國高等合併,成立本溪聯合中學,派杜若牧任校長[5]

1946年5月3日,國軍再次占領本溪市區,李如翔被本溪湖市市長關大成任命為本溪煤鐵廠礦(即本溪煤鐵公司)臨時礦長,又改任接收專員。兼任本溪縣黨部財務委員及自衛委員,組織民眾訓練班。1947年2月,擔任本溪縣臨時參議會議長。3月,本溪縣兵役協會成立,他又任會長負責徵兵、檢兵等事宜。1948年,解放軍再次占領本溪,李如翔逃至瀋陽,1951年被逮捕判處死刑槍決,時年58歲[6]

參考[編輯]

  1. ^ 1.0 1.1 孫誠主編. 本溪历史人物传. 北京:中國文聯出版社. 2003.05: 103–104. ISBN 7-5059-4179-8. 
  2. ^ 本溪市地方志編纂辦公室編. 本溪市志 第1卷. 北京:新華出版社. 1991.10: 427. ISBN 7-5011-1220-7. 
  3. ^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本溪市溪湖區委員會. 溪湖文史资料 第3辑. 2003.05: 59–60. 
  4. ^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本溪市平山區委員會文史資料委員會編. 平山文史资料 第1辑. 1992.01: 21–22. 
  5. ^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遼寧省本溪市委員會文史資料研究委員會編. 本溪文史资料 第1辑. 1984.09: 136–137. 
  6. ^ 劉恆華主編;周憲章等撰稿;本溪市黨史地方志辦公室編. 本溪市志 第4卷. 遼河出版社. 2004.12: 766–767. ISBN 7-80711-0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