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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稅改徵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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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稅改徵增值稅,簡稱為「營改增」,是2012年起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次稅收改革。將原先繳納營業稅的應稅項目改成繳納增值稅,減少流通環節的重複徵稅。2012年1月1日起,首先由上海市進行試點,此後逐步擴圍,在增加應稅項目的同時增加試點省市。2016年5月1日起,中國全面實行「營改增」。

歷程[編輯]

2012年1月1日,上海市試點首先啟動「營改增」改革,在「1+6」行業率先試點,其中「1」為陸路、水路航空管道運輸在內的交通運輸業,「6」包括研發、信息技術、文化創意、物流輔助、有形動產租賃、鑑證諮詢等部分現代服務業。[1]

2012年7月25日,時任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擴營改增試點範圍。

2012年8月1日,將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範圍分批擴大至北京市、天津市、江蘇省、浙江省(含寧波市)、安徽省、福建省(含廈門市)、湖北省、廣東省(含深圳市)等8個直轄市計劃單列市)。[2]

2012年9月1日,「營改增」在北京市開始實施。2012年10月1日,在江蘇省安徽省實施。2012年11月1日,在福建省廣東省實施。2012年12月1日,在天津市浙江省湖北省實施。[2]

2013年8月1日,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改增」試點在全國範圍內推開。同時,廣播影視作品的製作、播映、發行等,也開始納入試點。[1]

2016年5月1日,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全面推開。[3]

2017年10月30日,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國務院關於廢止〈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和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的決定(草案)》,標誌著實施60多年的營業稅正式退出歷史舞台。[4]

參見[編輯]

參考文獻[編輯]

  1. ^ 1.0 1.1 廖佳. “营改增”是如何从试点走向全国的?. 新華網. 2013-08-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年7月16日). 
  2. ^ 2.0 2.1 何穎思. 8省市试点“营改增”时间确定 北京为9月1日. 廣州日報. 騰訊新聞. 2012-08-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年5月17日). 
  3. ^ 曾金華.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全面推开 营改增税制转换平稳开局. 中國經濟網. 2016-05-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年4月6日). 
  4. ^ 王小涵. 实施60多年的营业税正式废止!. 中國政府網. 2017-11-02 [2019-05-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5-02). 


外部連結[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