閆政達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閆政達(1954年12月),山東省淄博市人,漢族,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1]

人物生平[編輯]

曾任雲南省交通運輸廳巡視員、總經濟師、雲南省交通投融資擔保有限公司董事長、雲南曲陸高速公路公司董事長等職務。2014年1月,因涉嫌犯受賄罪,由最高人民檢察院決定對其指定居所監視居住;同年4月25日,由紅河州人民檢察院決定刑事拘留;同年5月12日,由雲南省人民檢察院決定逮捕,紅河州公安局執行逮捕[2]。2015年5月,以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1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40萬元[3][4]

參考文獻[編輯]

  1. ^ 云南交通厅原总经济师闫政达因受贿被判刑11年. 人民網. [2015-05-2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7-31). 
  2. ^ 云南交通厅原总经济师闫政达因受贿被判刑11年. 中國新聞網. [2017-10-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11-07). 
  3. ^ 云南交通厅原总经济师闫政达因受贿被判11年. 騰訊新聞. [2017-10-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11-07) (中文(中國大陸)). 
  4. ^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原巡视员闫政达受贿400多万元被判刑11年. 中國政府網. [2017-10-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