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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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為人
性別
出生1899年9月26日
湖南省江華縣
逝世1937年3月12日(37歲)
上海
活躍時期20世紀
政黨中國共產黨 中國共產黨

陳為人(1899年9月26日—1937年3月12日),原名陳蔚英,曾用名陳濤陳洪濤陳福濤陳維仁陳偉人張敏張明張道立張道惠張道為張惠生[1]老韓[2]:45張惠高[3]等,男,湖南江華人,中國共產黨早期黨員。

生平[編輯]

1899年9月26日,陳為人出生於湖南省江華縣。1918年進入湖南省衡陽縣省立第三師範學校讀書。在校期間,陳為人參加了五四運動,並被推舉為湘南學生聯合會代表。此後陳為人遷往上海,計劃去法國勤工儉學,但因經費被當局剋扣而未能成行,一度以賣苦力為生。打工期間,陳為人結識了李啟漢等人,並接觸了馬克思主義。1920年,陳為人在上海參加了滬濱工讀互助團。當年9月,陳為人進入上海外國語學社,並參加了中國社會主義青年團,在1920年冬天前往蘇聯之前,陳為人和李啟漢等人在上海開展了工人運動,創辦了工人夜校、工人俱樂部等。1921年5月,陳為人進入莫斯科東方勞動者共產主義大學學習,7月,陳為人和俞秀松作為中國共青團代表在莫斯科參加了青年共產國際第二次代表大會[2]:45[4][5]

1921年年底,陳為人回國後加入中國共產黨。1922年初在北京鐵路總工會工作,其公開的身份為北洋政府交通密查員。1923年參與了二七大罷工。3月底受中共北京區委委派,和李瀛一同前往哈爾濱、瀋陽、大連等地開展活動,期間創辦了中文報紙《哈爾濱晨光》。當年6月前往廣州出席中國共產黨第三次全國代表大會。與會完畢後,陳為人返回了哈爾濱,10月至12月擔任中共哈爾濱小組成員,在此期間組織了東北地區的共青團和黨務工作,還於1923年9月興辦了哈爾濱青年學院,以宣傳馬克思主義。該學院不到一年即被迫停辦。1924年1月,陳為人被調往中共上海區委,3月至5月擔任共青團杭州地方執行委員會候補執行委員,同年秋天調往北京,擔任中共北京區執行委員會兼北京地方執行委員會農工部主任,後改任職工運動委員會書記。1925年冬天在中共北方區委行動委員會內負責工人運動的組織動員工作。1926年1月組織成立了北京市總工會,之後在活動中一度被捕,後經中共黨組織營救出獄。當年秋天,陳為人協助李大釗在北京組織了抗議帝國主義的相關集會和示威活動[2]:45[5][6]

1927年4月,陳為人趕赴武漢參加中國共產黨第五次全國代表大會第四次全國勞動大會。在李大釗被殺後,陳為人趕回北京處理中共黨組織的善後工作,並以燕京大學為依託繼續開展工作。1927年6月起擔任中華全國總工會執行委員會候補委員,8月起擔任中共順直省委委員,負責宣傳和職工運動。後前往東北重建中共黨組織。1927年10月中共滿洲省臨時委員會在哈爾濱成立,陳為人擔任書記,1928年3月兼任中共滿洲省臨時委員會軍事負責人兼秘書。當年9月中共滿洲省委正式重新建立,陳為人改任委員會書記。12月中共滿洲省委被破壞,陳為人被逮捕,由於身份未暴露,1929年7月被營救出獄。8月,陳為人遷往上海,參加中央軍委舉辦的軍事幹部訓練班,後擔任《上海報》[a]經理,從事宣傳工作。1931年,陳為人在法租界被逮捕,同年年底獲釋。1932年起和妻子一起以家庭作為掩護,負責中國共產黨的中央文庫的保存和整理。在陳為人保管期間,中央文庫曾數次轉移,期間一度和中共黨組織失去聯繫。1937年3月12日晚,陳為人在上海因肺結核去世,臨終前中央文庫已被安全轉移至其他地方。1945年,中國共產黨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中,陳為人被追認為革命烈士。[2]:45-46[4][3][7][5][8]

家庭[編輯]

陳為人的妻子是中共地下交通員韓慧英,二人育有兩個兒子和一個女兒。[3][8]

注釋[編輯]

  1. ^ 該報紙後更名為《紅旗報》[2]:45

參考[編輯]

  1. ^ 徐為民編. 中国近现代人物别名词典. 瀋陽: 瀋陽出版社. 1993. 
  2. ^ 2.0 2.1 2.2 2.3 2.4 李蓉,張延忠 (編). 中国共产党第一至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名录 增订本. 北京: 中共黨史出版社. 2014-06-01: 406. ISBN 978-7-5098-0330-1. 
  3. ^ 3.0 3.1 3.2 陈为人——为保卫党的“一号机密”献身. 人民日報. 2011-07: 52. 
  4. ^ 4.0 4.1 陈为人. 人民日報. 2006-05-07: 2. 
  5. ^ 5.0 5.1 5.2 張福山. 陈为人. 世紀橋. 2008-07: 33–35. 
  6. ^ 高源. 试论陈为人对东北党建的贡献. 世紀橋. 2003-04: 23–24. 
  7. ^ 遆紅. 陈为人——再燃东北燎原星火的满洲省委书记. 遼寧日報. 2007-11-14: 9. 
  8. ^ 8.0 8.1 馬昌法. 陈为人舍命保护中央文库. 黨史縱橫. 2011-02: 34, 4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