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楠 (嘉靖壬戌進士)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陳楠

大明兩淮鹽運使
籍貫 浙江寧波府奉化縣
字號 字子林
出生 嘉靖十一年(1532年)五月二十六日
逝世 卒年不詳
配偶 娶戴氏
出身
  • 嘉靖四十年辛酉科舉人
  • 嘉靖四十一年壬戌科同進士出身

陳楠(1532年—?),字子林,浙江寧波府奉化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編輯]

嘉靖四十年(1561年)辛酉科浙江鄉試第四十五名舉人。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聯捷壬戌科會試第二百二十九名,三甲第六十二名進士[1][2]。初任江西廬陵縣知縣。

萬曆初,知福州府。居官清慎,不以脂膏自潤。巡撫劉堯誨議復夫甲庫役等差,陳楠力持不可,幾為其所中傷。遷兩淮鹽運使。

家族[編輯]

曾祖陳瑗;祖父陳紓;父陳滽,母胡氏。慈侍下。兄陳梧、陳檟[3]

參考文獻[編輯]

  1. ^ 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 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四十一年壬戌科登科錄》 
官銜
前任:
李江
明朝廬陵縣知縣
嘉靖四十一年-四十四年
繼任:
俞一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