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賀江水污染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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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1日,廣西壯族自治區賀州市賀江部分河段網箱養魚出現少量死魚現象,7月6日凌晨4時左右,廣西壯族自治區環保廳對賀州市送來的水樣檢測結果發現,其中賀州市(賀江上游)與廣東省(賀江下游)交界斷面扶隆監測點水質超標1.9倍,超標2.14倍。

賀江信都鎮河段

事件[編輯]

7月1日,賀州市賀江部分河段網箱養魚出現少量死魚現象,7月5日,賀江合面獅水庫段水面出現大面積死魚現象,賀州市環保部門對水質進行兩次檢測,均稱未發現水質異常。但由於死魚較多,賀州市遂向廣西壯族自治區環保廳匯報,自治區環保廳派出專家組於7月6日凌晨2時抵達賀州市,並於當夜對水質進行檢測。凌晨4時左右,專家組通報檢測初步結果,賀州市(賀江上游)與廣東省(賀江下游)交界斷面扶隆監測點發現鎘超標1.9倍,鉈超標2.14倍。[1]合面獅水庫則被檢測出鎘的濃度最高超標5.6倍。[2]被污染河段約110公里,從賀江馬尾河段河口到廣東省封開縣,不同斷面污染物濃度從1倍到5.6倍不等。[3]檢測結果出來後,賀州市便向自治區及有關部門報告,同時通知賀江下游市縣,並通過網絡和電視等媒體告知市民。截至7月8日,尚未接到人員傷亡及中毒報告。

7月8日12時,賀州市環保局稱,賀州市合面獅水庫鎘濃度為每升25.0微克,超標4.0倍;鉈濃度為每升0.23微克,超標1.3倍。扶隆碼頭鎘濃度為每升6.0微克,超標0.2倍;鉈濃度為每升0.24微克,超標1.4倍。監測結果表明,沿程鎘、鉈污染物濃度與7月6日相比有較大幅度下降。[4]

官方態度[編輯]

廣西壯族自治區[編輯]

事件發生後,廣西壯族自治區啟動自治區突發環境事件Ⅱ級響應,並成立自治區處置工作指揮部展開調查處理。[5]7月7日,賀州市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賀江合面獅段水污染事件處置情況及採取的7項處理措施。[6]7月8日下午,廣西賀州市賀江水污染事件指揮部第二次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賀江水體污染及處理情況。7月9日晚,賀州市市長白希發出公開道歉書,就賀江污染事件向全體市民等道歉。並稱將反省工作中失誤,採取措施嚴格封堵工作中的漏洞,絕不讓類似事件再次發生。[7]

廣東省[編輯]

7月6日,廣東省封開縣政府向賀江、西江沿線下游群眾和自來水廠發緊急通知,停止飲用賀江受污染水源、不要食用賀江魚類等水產品。[8]

7月6日,肇慶市、封開縣兩級政府啟動應急預案,成立水質監測、飲用水保障、衛生醫療、社會維穩、新聞發布等多個工作組開展緊急處理。[9]並從賀州市南豐交界斷面至西江德慶水廠吸水口設定了11個監測斷面,每小時採樣一次並監測。

事件處理[編輯]

7月6日20時,賀州市共檢查並斷電沿河具污染源的112家企業,對50家可疑企業進行取樣,並基本確定污染源為賀江馬尾河段沿岸企業。[10]7月8日上午,廣西賀州市委宣傳部透露,賀江合面獅段水污染事件污染源已於7月7日23:00被鎖定,肇事企業負責人也已被公安機關控制。[11]7月8日下午,廣西賀州市政府召開第二次新聞發布會稱,7月7日,賀州市公安局將賀州市平桂管理區黃田鎮清面村的匯威選礦廠鎖定為此次事件的主要污染源。因此事件,該生產企業及其責任人龔某[12]涉嫌污染環境罪,公安機關開展立案偵查,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企業廠房及生產設備也已被查封。[13]

中共賀州市委7月9日作出決定,對此次賀州市賀江合面獅段水污染事件負有隱患排查不到位、監管不力的官員予以停職處理,包括平桂管理區管委會副主任周聲寧、賀州市環保局環境監察支隊支隊長黃強)、平桂管理區黃田鎮黨委書記楊輝考、賀州市環保局平桂分局局長莫思堅、賀州市國土資源局平桂分局執法監察大隊大隊長莫鼎銘等5人。[14]

影響[編輯]

7月6日,賀江廣東省肇慶市封開縣南豐段出現魚類死亡現象。[15]

毒性簡介[編輯]

鉈中毒[編輯]

鉈中毒是經呼吸道、皮膚和消化道吸收鉈引起的以神經系統損害為主要表現的全身性疾病。鉈中毒分為急性和慢性中毒。急性鉈中毒中典型的三聯征胃腸炎、多發性神經病和脫髮。慢性鉈中毒臨床表現主要特點是周圍神經病、視神經病、視網膜病及脫髮。少數可出現中毒性腦病或中毒性精神病。一般認為鉈對成人最小致死量約為12mg/kg,不足1克的劑量可能置成年人於死地。

鎘中毒[編輯]

鎘中毒是指過量攝入重金屬化學元素鎘造成的中毒性疾病,可造成腎、骨骼、肺等多種器官病變。

類似事件[編輯]

參考資料[編輯]

  1. ^ 通报贺江合面狮段水污染事件. 賀州日報. [2013年7月8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年3月4日) (中文(中國大陸)). 
  2. ^ 贺江水污染锁定污染源 系马尾河段非法冶炼企业. 中國新聞網. [2013年7月8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年10月5日) (中文(中國大陸)). 
  3. ^ 小规模矿企环保设施长期达不到要求——广西贺江水体重金属污染事件调查. 新華網. [2013年7月7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年7月13日) (中文(中國大陸)). 
  4. ^ 重要污染源已锁定. 賀州日報. [2013年7月9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年7月29日) (中文(中國大陸)). 
  5. ^ 广西贺江水污染事件铊超标2.14倍. 中國新聞網. [2013年7月6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年8月10日) (中文(中國大陸)). 
  6. ^ 广西通报贺江水污染事件 关停企业关闭水库. 中國廣播網. [2013年7月7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年9月26日) (中文(中國大陸)). 
  7. ^ 公开道歉书. 賀州日報. [2013年7月10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年8月15日) (中文(中國大陸)). 
  8. ^ 贺江上游污染 广东封开段紧急停止取水. 新華網. [2013年7月6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年8月17日) (中文(中國大陸)). 
  9. ^ 广西贺江上游污染 广东启动应急预案并停饮贺江水. 中國新聞網. [2013年7月6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年10月5日) (中文(中國大陸)). 
  10. ^ 谁是广西贺江水污染的“罪魁元凶”. 檢察日報. [2013年7月8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年3月4日) (中文(中國大陸)). 
  11. ^ 贺江水污染事件锁定污染源. 21世紀網. [2013年7月8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07-31) (中文(中國大陸)). 
  12. ^ 龔某,男,現年34歲,貴州省沿河土家族自治縣夾石鎮閔子溪村人
  13. ^ 贺江水污染涉事企业主被刑拘 当地环保部门致歉. 中國廣播網. [2013年7月8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年9月26日) (中文(中國大陸)). 
  14. ^ 快讯:广西贺江水污染事件相关责任人被停职. 中國新聞網. 2013-07-10 [2013-07-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10-05). 
  15. ^ 贺江上游污染现鱼类死亡现象 广东封开段紧急停止取水. 人民網. [2013年7月6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年9月27日) (中文(中國大陸)). 

外部連結[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