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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清朝宮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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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條目推薦[編輯]

~移動自Wikipedia:新條目推薦/候選~(最後修訂
~移動完畢~天上的雲彩 雲端對話 2007年10月31日 (三) 08:21 (UTC)[回覆]

清朝有沒有女官呢[編輯]

這要取決於女官的定義。

清稗類鈔·禮制》載皇后大婚「由福晉四人,率內務府女官請皇后梳妝上頭」。這裡的女官是不是宮女不好說,但顯然是專業人士,不是命婦等臨時從外面聘請的貴族女子。

另外,歐洲王室Lady-in-waiting的地位在宮女女官和命婦之間。裕德齡在慈禧身邊時屬於這種情況:她地位是高等女伴,但宮女們有薪俸,她反得自掏腰包賞下人。當然,這只是晚清的例子,不一定代表清朝的普遍做法。 --李蕭劍 חי (對話) 2007年10月30日 (二) 19:11 (UTC)[回覆]

什麼情況下會入宮當宮女?[編輯]

總覺得很奇怪,宮女跟秀女基本上都是八旗女子,皇帝既然三年選一次秀女,就算沒被選入宮做嬪妃也有機會被指給宗室親王為妻,什麼情況下上三旗女子會選擇入宮當奴婢?祖民留言2012年5月17日 (四) 13:21 (UTC)[回覆]

由戶部三年一選的八旗秀女和由內務府會計司每年選的「包衣三旗使女」不一樣的,其他五旗包衣的女兒同樣也要做該旗旗主如王爺貝勒們的使女。

爭議[編輯]

『這些宮女因為侍奉過皇室,在婚後被認為比丈夫地位要高[ref]《清稗類鈔·禮制》:(宮女)「適人,則妻坐右,夫坐左;死並葬,亦妻柩右,夫柩左。」古代常規是男尊在右,女卑在左。[/ref]。』

清代尊左尊右尚有爭議,且喜慶與殯葬兵事的尊位在同一朝也不相同,故先刪置於此。

爭議[編輯]

各位維基人:「落選秀女不會被改為宮女,除非是本人特別再去參選宮女」是完全錯誤的描述,選宮女的資格是出身上三旗內務府包衣,而外八旗選秀中落選的秀女,為「旗人」。

另外「責罰宮女也有一定的限制,例如不得打臉」也是錯誤的描述,《奏為查驗咸福宮交出女子一名情形事》記載琳貴人的侍女「面上左邊有青腫一塊」,道光帝也沒有罰琳貴人。

請修改有問題的段落!—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25.59.128.155對話)於2018年10月9日 (二) 12:09 (UTC)加入。[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