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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2010年東亞足球錦標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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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對韓國」一節[編輯]

決賽只有中國對韓國嗎?為什麼只拿這場比賽來寫?而且內容只涉及中國比賽歷史。這樣有地區中心之嫌。希望加上中國香港、日本與韓國之間的比賽。而且即使中國隊勝韓國有較大意義,也不是因為「32年首勝」和「首勝」有區別。傳媒如何報導這場比賽的事與比賽本身關係不大,不應該是描寫的重點。希望能夠描寫本場比賽自身的意義,比如說中國男足的實力是否經此一役達到亞洲一流水平等等,而不是傳媒的用詞。—Snorri (留言) 2010年2月24日 (三) 17:41 (UTC)[回覆]

或者可以說,暫時內容未算均衡。如果有材料,我亦願意補充決賽其餘五場賽事的事宜。另外,希望其他編輯,不要因為不均衡,而坎掉有所偏重的部份。茲引用陪審參選特色條目時,作者的金句「寫條目應該儘可能做加法,而不是做減法。寫了A地域,不代表不能寫B地域;沒有寫B地域,不代表不准寫C地域。」不均衡,解決方法是補充,而非坎掉。YunHuBuXi 2010年2月25日 (四) 14:53 (UTC)[回覆]

兩年半前發出的質疑一直沒有得到回應,再對條目的中立性進行質疑。 不要把體育和政治混淆。 (1)首先:「首勝」這個詞本來就沒什麼問題,中國32年來首勝韓國,意思就是中國隊32年來第一次戰勝韓國隊。相似的話在新聞報導中都屢見不鮮,如馬布里加盟創CBA先例 15年來首次為外援開發布會羅寧頂住輿論壓力 率國安16年來第一次奪冠等等,我從來就沒有聽說過「首勝」一定要在所謂「一直未有再度勝出,至該年才再勝」才能使用的說法。所以明報開篇的這句話,就讓我覺得是百思不得其解,最後只能有兩個解釋,一是寫文章的人理解有問題,或者說是長期生活在粵語環境,不熟悉對普通話的表達方式,或是別有用心,想借這件事來說政治。 (2)閣下在文章修改後把聯合國扯進來我覺得就更加奇怪了,足球和聯合國有什麼關係?這樣說來香港不是聯合國的成員,那香港足球代表隊就不可以參加國際比賽?相必是閣下對足球的理解還未透徹吧?中國國家足球隊能夠和韓國踢上比賽,和加入聯合國一點關係也沒有,而是由於在1978年,一個名叫中國足球協會的組織加入了一個名叫國際足總的國際體育組織。以當時的環境,雙方在平常是不可能組織友誼賽,所以也只能在國際足總亞足聯組織的洲際比賽中才可能碰面。「代表中國」參加比賽又是把政治和體育混淆了。如果照明報的說法,中國國家足球隊在1954年-1978年的那接近100場國際A級比賽就不是代表中國了?其實就是很簡單的事情,中國國家足球隊代表的是中國足球協會所管轄的範圍,而中華台北足球代表隊代表的是中華台北足球協會或中華足球協會所管轄的範圍,和政治毫無干係。以明報或編輯者的邏輯,英格蘭足球代表隊蘇格蘭足球代表隊威爾斯足球代表隊北愛爾蘭足球代表隊是不是只能選擇一支球隊代表英國出戰? (3)我說的中立性有問題在於諸如「慘不忍睹」之類的字眼。拿兩個不同時期的足球成績來作比較本來就是可笑的。60年代印度國家足球隊還曾經獲得亞洲亞軍,到70年代之後呢?中華台北足球代表隊及其前身在1970年很少能夠和韓國比賽,是因為雙方實力相距拉大,很少能在比賽中碰到的緣故。在1970年之後至今中華台北三次遇到韓國,三戰皆負,是不是更加慘不忍睹呢? --Alexchen4836留言2012年7月21日 (六) 18:41 (UTC)[回覆]

外部連結已修改[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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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編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體缺陷) 2017年9月3日 (日) 15:19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