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江西省軍政府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重定向自中華民國贛省軍政府
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江西省軍政府
1911年—1912年
中華民國江西省軍政府國旗
首都南昌
常用语言漢語
政府军政府
都督 
• 1911[1]
吳介璋
• 1911
彭程萬
• 1911-1912
馬毓寶
立法机构江西諮議局
历史 
1911年10月10日
• 建立
1911年10月23日
• 解散
1912年1月1日
货币中華民國金幣券
清朝貨幣
前身
继承
大清帝國
中華民國臨時政府_(南京)

中華民國江西省軍政府武昌起義成功後、1911年10月23日於江西成立的革命軍政府,武裝力量是九江新軍南昌新軍

歷史[编辑]

宣統三年(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義成功後,江西的九江新軍於10月23日響應起義,並宣布獨立。10月31日,南昌新軍起義,宣告獨立,次日建立南昌軍政府。馬毓寶被推舉任江西省軍政府都督。11月,三路、鄱陽、贛州以及萍鄉先後起義,成立都督府。民國元年(1912年)1月,中華民國成立,江西省成為中華民國中的一省。李烈鈞任江西都督,裁九江軍政分府,由江西都督府掌管全省軍政大權。

國旗[编辑]

辛亥革命時期,各省革命軍使用的旗幟並不一致。其中,廣東省與廣西福建雲南貴州省沿襲同盟會傳統,使用青天白日旗陳炯明惠州舉兵時曾採用藍白井字旗,會師廣州後,未再使用。

然而與此同時,其他省份之革命軍所使用的旗幟不盡相同。湖北湖南江西省跟隨共進會使用鐵血十八星旗,代表十八行省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中国同盟会則使用五色旗,以代表五族共和

後來,中華民國於民國元年(1912年)1月1日在南京肇建,1月2日起各省都督府代表聯合會代行中華民國臨時參議院職權。1月10日,各省都督府代表聯合會決議以五色旗作為中華民國國旗,取五色,代表滿五族共和之意;定铁血十八星旗為陸軍旗,青天白日紅旗為海軍旗,請孫中山頒行全國[2]:16[3]:10

外交關係[编辑]

與中華民國湖北軍政府的關係[编辑]

11月7日,為聯絡革命聲勢、統一鬥爭,中華民國軍政府鄂軍都督府都督黎元洪致電贛省在內的獨立各省,徵詢組織中華民國臨時政府的意見,9日,黎元洪再次通電贛省軍政府在內的各省都督府,請迅速派代表到武漢,商議組織臨時政府問題。

參見[编辑]

參考文獻[编辑]

  1. ^ 存档副本. [2021-05-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5-26). 
  2. ^ 歐陽晧. 青天白日旗飄揚:中華民國軍旗沿革. 銘閎實業. 2015年10月. ISBN 978-986-92450-0-5. 
  3. ^ 王曉華、張慶軍. 《1901~1949中華民國之謎》(修訂版). 台北市: 靈活文化. 2016. 
  4. ^ 傅国涌,百年辛亥(上册) ,上海:东方出版社,2011年. Book.ifeng.com. [2017-05-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5. ^ 庆光复 挂白旗,定海新闻网,2009年07月06日. Dhnews.zjol.com.cn. [2017-05-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年3月4日). 
  6. ^ 夏侯叙五,闲话清末民初“革命奇士”韩衍,百年潮,1999年第7期
  7. ^ 中华民國史研究室 编,中国致公党,北京:文史资料出版社,1981年,第8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