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之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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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之元(6世紀?—593年),幹玉廬江灊縣[1][2]南北朝南梁南陳官員和文學家。

何之元的祖父何僧達是南齊御史臺治書侍御史,父親何法勝則以操行學業聞名。何之元幼年好學,有才學思考,辦喪事超過常禮,被南梁司空袁昂重視。天監末年袁昂上表推薦他,因而獲得召見,擔任太尉臨川王蕭宏的揚州議曹從事史,不久轉任主簿。袁昂出任丹陽尹,授予何之元為丹陽五官掾,負責戶曹事務;很快他轉職信義縣令。何之元的族人何敬容位高權重,經常派人造訪他,但他始終不去。別人問他為何,他說:「以前楚人觀起得寵,有馬的人都逃跑了。他德行不足而責任重大,一定接近失敗,我恐怕未有利益就已經惹禍。」明白的人都稱讚他[1][2]。安西將軍武陵王蕭紀擔任益州刺史,起用何之元為安西刑獄參軍侯景之亂,蕭紀以太尉承制,授他南梁州刺史北巴西太守;蕭紀自成都舉兵東下,何之元和蜀中民眾抗表請求不要舉兵,但蕭紀認為他聚眾鬧事而囚禁於船艦中。蕭紀兵敗,他跟隨邵陵太守劉恭到郡,很快江陵失陷、劉恭去世,王琳徵召他擔任記室參軍梁敬帝冊封王琳為司空,何之元除授司空府諮議參軍,領任記室[3][4]

王琳立蕭莊為帝,任用何之元為中書侍郎,適逢齊文宣帝駕崩,令他前往拜祭,到壽春時王琳敗亡,齊主就以為他就任揚州別駕,管理壽春。陳軍北伐取得淮南,湘州刺史始興王陳叔陵遣派功曹史柳咸送信徵召他。何之元最初和陳朝有嫌隙,收到書信後大為惶恐,但看書看到「孔璋無罪,左車見用」,他仰天歎道:「書本這樣說,怎會欺騙我?」於是隨同柳咸到湘州太建八年(576年),任職中衛府功曹參軍事,遷轉諮議參軍[5][6]。陳叔陵被殺,何之元斷絕人事,專心著述,認為梁朝從武皇到敬帝,興亡命運和盛衰跡象能夠引以為戒,定下褒貶,將南齊永元元年到王琳遇獲的七十五年事蹟寫成為三十卷草稿,名為《梁典》。禎明三年(589年)京城被攻陷,移居常州晉陵縣隋朝開皇十三年(593年)在家中逝世[7][8]

引用[编辑]

  1. ^ 1.0 1.1 陳書·卷三十四·列傳第二十八》:何之元,廬江灊人也。祖僧達,齊南臺治書侍御史。父法勝,以行業聞。之元幼好學,有才思,居喪過禮,為梁司空袁昂所重。天監末,昂表薦之,因得召見。解褐梁太尉臨川王揚州議曹從事史,尋轉主簿。及昂為丹陽尹,辟為丹陽五官掾,總戶曹事。尋除信義令。之元宗人敬容者,勢位隆重,頻相顧訪,之元終不造焉。或問其故,之元曰:「昔楚人得寵於觀起,有馬者皆亡。夫德薄任隆,必近覆敗,吾恐不獲其利而招其禍。」識者以是稱之。
  2. ^ 2.0 2.1 南史·卷七十二·列傳第六十二》:何之元,廬江灊人也。祖僧達,齊南台書侍御史。父法勝,以行業聞。之元幼好學,有才思,居喪過禮。梁天監末,司空袁昂表薦之,因得召見。累遷信義令。其宗人敬容,位望隆重,頻相顧訪,之元終不造焉。或問其故,之元曰:「昔楚人得寵於觀起,有馬者皆亡。夫德薄任隆,必近覆敗,吾恐不獲其利而招其禍。」識者以是稱之。
  3. ^ 《陳書·卷三十四·列傳第二十八》:會安西武陵王為益州刺史,以之元為安西刑獄參軍。侯景之亂,武陵王以太尉承制,授南梁州刺史、北巴西太守。武陵王自成都舉兵東下,之元與蜀中民庶抗表請無行,王以為沮眾,囚之元于艦中。及武陵兵敗,之元從邵陵太守劉恭之郡。俄而江陵陷,劉恭卒,王琳召為記室參軍。梁敬帝冊琳為司空,之元除司空府諮議參軍,領記室。
  4. ^ 《南史·卷七十二·列傳第六十二》:侯景之亂,武陵王以太尉承制,授南梁州刺史、北巴西太守。武陵王自成都舉兵東下,之元與蜀中人庶抗表請無行,王以為沮眾,囚之元於艦中。及武陵兵敗,之元從邵陵太守劉棻之郡。俄而魏克江陵,劉棻卒,王琳召為記室參軍。
  5. ^ 《陳書·卷三十四·列傳第二十八》:王琳之立蕭莊也,署為中書侍郎。會齊文宣帝薨,令之元赴弔,還至壽春,而王琳敗,齊主以為揚州別駕,所治即壽春也。及眾軍北伐,得淮南地,湘州刺史始興王叔陵遣功曹史柳咸齎書召之元。之元始與朝庭有隙,及書至,大惶恐,讀書至「孔璋無罪,左車見用」,之元仰而歎曰:「辭旨若此,豈欺我哉?」遂隨咸至湘州。太建八年,除中衛府功曹參軍事,尋遷諮議參軍。
  6. ^ 《南史·卷七十二·列傳第六十二》:及琳立蕭莊,署為中書侍郎。王琳敗,齊主以為揚州別駕,所居即壽春也。及眾軍北伐,湘州刺史始興王叔陵遣功曹史柳咸齎書召之。之元始與陳朝有隙,書至大惶恐。讀書至「孔璋無罪,左車見用」,遂隨咸至湘州。再遷中衛府諮議參軍。
  7. ^ 《陳書·卷三十四·列傳第二十八》:及叔陵誅,之元乃屏絕人事,銳精著述。以為梁氏肇自武皇,終于敬帝,其興亡之運,盛衰之跡,足以垂鑒戒,定褒貶。究其始終,起齊永元元年,迄于王琳遇獲,七十五年行事,草創為三十卷,號曰《梁典》。禎明三年,京城陷,乃移居常州之晉陵縣。隋開皇十三年,卒于家。
  8. ^ 《南史·卷七十二·列傳第六十二》:及叔陵誅,之元乃屏絕人事,著梁典,起齊永元元年,迄於琳遇獲,七十五年行事,為三十卷。陳亡,移居常州之晉陵縣。隋開皇十三年,卒於家。

延伸阅读[编辑]

[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陳書·卷34》,出自姚思廉陳書

参考文献[编辑]

  • 陳書》·卷三十四·列傳第二十八
  • 南史》·卷七十二·列傳第六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