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生 (194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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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生(1941年12月),男,汉族,安徽亳州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书法家,曾任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安徽三名书画院院长。[1][2][3]

生平[编辑]

1964年毕业于皖南大学(现安徽师范大学)化学系,毕业后分配到巢县寿县参加“四清”工作。历任安徽国营9335厂政治处干事、副主任,安徽省国防工办“五七”干校革委会副主任、党委委员。1976年调至安徽省国防工业干校工作,历任副校长,党委副书记、校长,党委书记。1983年9月任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1993年2月任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4]

参考资料[编辑]

  1. ^ 廖盖隆等编. 中囯人名大辞典·现任党政军领导人物卷. 上海: 上海辞书出版社. 1990. 
  2. ^ 何虎生, 李耀东, 向常福主编.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官志. 北京: 中国社会出版社. 2003. ISBN 9787800883934. 
  3. ^ 铁军书画名家:刘生. 安徽铁军书画社. [2020-07-30]. [失效連結]
  4. ^ 安徽师大英才录编委会. 安徽师大英才录. 香港: 香港新世纪国际出版公司. 1995年7月. ISBN 962-547-003-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机关职务
前任:
冯建华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1993年2月—1996年
繼任:
宋孝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