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二次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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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二次民主」是由前總統李登輝在2013年發起的運動,主張落實地方自治,以解決台灣許多根本問題。2014年1月29日,前總統李登輝在臉書上指出,台灣政治需要進行第二次民主改革,李登輝表示,中央應放權給地方,做好地方自治,讓各地區平均發展,讓民主的根本要從地方做起。[1]

十大主張[编辑]

中央集權心態應調整,地方應團結[编辑]

國土要重新規劃為七大區域[编辑]

2014年11月16日,李登輝出席「健全地方發展與治理研討會」圓桌論壇及閉幕致詞說,「6都16縣市」現狀,應重新調整為7大區域,他主張讓臺灣應調整為北北基宜桃竹苗中彰投雲嘉南高屏花東澎金馬等七區。李登輝表示,行政區調整要考慮河川海岸原住民特定區問題,應提供發展條件較差區域必要照顧,讓各區域居民都可得到有尊嚴的生活,達到7大生活圈及7大發展圈。 [2]

考慮遷都議題,設立獨立委員會解決中央與地方分權爭議[编辑]

透過「地方公務員法」的立法,建立完整地方人事權[编辑]

資源重新合理分配[编辑]

提升公民參與意識,強化地方自治[编辑]

政府協助傳統產業升級,引進新興產業[编辑]

鼓勵在地青年投入地方特色產業[编辑]

釋放土地、積極輔導開發[编辑]

全面解放國營事業,開放自由競爭[编辑]

2012年9月15日,在景氣不佳時,台電仍要漲價,李登輝特別以日本鐵道經營為例表示,台灣的國營事業應該解散,開放民間經營,才有競爭力。[3]

註解[编辑]

  1. ^ [1]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李登輝:台灣需要第2次民主改革
  2. ^ [2]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李登輝:國土重新規劃7區域
  3. ^ [3]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談台電 李登輝:國營事業該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