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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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舉
東漢光祿大夫侍中大鴻臚
主君漢安帝劉懿漢順帝漢沖帝漢質帝漢桓帝
宣光
出生?年
汝南郡汝南縣
逝世149年

周舉(1世紀—149年),字宣光汝南郡汝陽縣(今河南省駐馬店市)人。[1]東漢光祿大夫侍中大鴻臚

生平[编辑]

周舉不僅矮而且容貌醜陋,但博學多聞,爲儒者所景仰,京師流傳一句話:「五經縱橫周宣光。」

思慮深遠[编辑]

延光四年(公元125年),議郎陳禪認為:「閻太后漢順帝無母子恩情,應該將太后遷到其他住所,不再朝見。」朝臣們都認可。但時任司徒的周舉對李郃說:「從前,瞽叟屢次想要謀殺兒子虞舜,虞舜對父親更加孝順。鄭莊公的母親武姜謀殺莊公,莊公發誓不到黃泉,不再相見。但後來鄭莊公後悔,在潁考叔的建議下,讓鄭莊公挖了條隧道,讓鄭莊公和武姜便在「黃泉」相見;秦始皇痛恨母親失行,很久都沒見面,但在茅焦的勸諫下到雍城接太后回甘泉宮,兩人都恢復了做兒子的道理。書上對這些事讚譽有加,現在,閻顯兄弟剛伏誅,太后被幽禁在離宮,如果因悲慟而生病,一旦有什麼意外,陛下將如何號令天下!如果採納陳禪的意見,後世肯定會將罪責歸咎到您的身上。應該密奏朝廷,請求聖上供養太后,跟過去一樣率文武百官朝見,以順天心,以答百姓的期望!」於是李郃立即向漢順帝上書陳辭。[2]

永建元年(公元126年)浮陽侯孫程等人帶著奏章,上殿爭功,漢順帝大怒將孫程等人免官,改封到偏遠地區,又令十九侯各自返回他們的封國,命洛陽令督促他們限期動身。周舉向司徒朱倀勸說:「當初,陛下在西鐘樓下時,如果不是孫程等人,怎能登基為帝?現在卻忘記他們的恩情,計較些微過失。如果他們有人在回封地的路上去世,那麼陛下就會有殺功臣的非議。趁孫程等人還沒動身,要趕快奏明聖上,加以勸阻。」朱倀回答說:「現在陛下正發怒,如果我單獨上奏,一定會遭陛下降罪譴責。」周舉說:「您已經超過八十歲,位居三公宰輔之位,不在這時候盡忠報國,還愛惜自己的身家性命,您想得到什麼?即使能保全官位,但日後肯定會被人譴責為奸佞的小人;若因勸諫獲罪,還能留下忠貞的美名。如果我的意見不值採納,我請求從此離去!」於是朱倀上表勸諫,漢順帝採納了建言。[3]

周舉後來被舉薦爲茂才,擔任平丘,上書陳述當世得失,言詞激切正直。尚書郭虔應賀等人看了感到讚歎,於是共同上書舉薦周舉忠直,請漢順帝將周舉上陳的諫書放在帝坐之旁,以爲規誡。[4]

周舉稍遷并州刺史太原郡有舊俗,介子推因焚燒而死,所以有禁火的風俗。介子推死去的那個月,都說神靈不喜歡點火,每年冬天百姓有一個月要吃生食,不能生火煮食,老小不堪生食,因此死了不少人。周舉到并州後,作祭文到介子推的廟裏,說盛冬去火,殘害百姓,這不是賢人的意思,然後向百姓宣導,讓他們恢複熟食。百姓的困惑稍解,風俗才逐漸改變。後來周舉調任冀州刺史。[5]

名重朝廷[编辑]

陽嘉三年(公元134年),司隸校尉左雄舉薦周舉,周舉被任命為尚書。周舉與僕射黃瓊同心輔政,名氣重於朝廷,朝廷大臣都很忌憚周舉。[6]這年河南三輔發生大旱,五穀受災,漢順帝親自露坐德陽殿東廂請雨,又命令司隸、河南祈禱祭祀河神名山大澤。詔書以周舉才學優深,特別策問,漢順帝聽從周舉建言,於是劉崎被免去司徒的職位,周舉升遷為司隸校尉[7]

永和元年(公元136年),各地災異不斷。朝廷認爲不祥。於是詔召公卿、中二千石、尚書到顯親殿,詢問說:「勸諫的人多認為,從前周公代天子處理政事,周公去世後,周成王想用官方的禮節埋葬他,天下爲此動變。一旦用天子禮改葬,上天就會有反應。北鄉侯劉懿本來是天子而用王禮葬他,所以屢見災異,應加尊,列於昭穆。」群臣參予討論的大多認同漢順帝所說。周舉說:「從前周公有請命之應,有讓天下太平的高功,所以皇天動威,目的是要彰明聖德。北鄉侯本來就不是正統,奸臣擁立,在位不到一年,年號也沒有更動,上蒼不保佑他,所以短命。周悼王未即位不稱魯子野未成君不書。北鄉侯沒有什麼功德,以王禮埋葬他,已經很隆重,不應該稱。之所以有災異,不是因為這個緣故。」司徒黃尚太常桓焉等七十人都同意周舉所言,於是漢順帝依從。[8]

彈劾恩人[编辑]

永和三年(公元138年),左雄推薦前任冀州刺史馮直為將帥。馮直曾經犯貪污罪,周舉以此彈劾左雄。左雄說:「詔書讓我推薦勇猛的人才,不是讓我推薦品德清高的人才。」周舉回答說:「詔書是讓你推薦勇猛的人才,但也不是讓你推薦曾犯貪污罪的人。」左雄說:「我推薦了您,還被您彈劾,這是我自作自受。」周舉回答:「從前趙宣子任用韓厥司馬,韓厥用軍法殺害趙宣子的奴僕,趙宣子卻對諸位大夫說:『你們應該向我道賀,我推薦的韓厥如此盡忠職守。』現今,您不認為我沒才能將我推薦到朝廷,所以我不敢讓您蒙羞。但沒想到您的想法和趙宣子不同。」左雄大為高興,向周舉答謝說:「我曾經擔任馮直父親的下屬,和馮直又是好友。如今你因此事彈劾我,是我的過錯。」因這件事天下的人對左雄更加尊敬。[9]

梁商舉薦[编辑]

周舉後來調任蜀郡太守,因事免官。大將軍梁商上表舉薦周舉爲從事中郎,很敬重周舉。

永和六年(公元141年),三月上巳日,梁商宴請賓客,在洛水大擺筵席,周舉稱託病沒去。梁商與他所親暱的人們喝得大醉。喝完了酒唱完了歌,繼續唱《瀣露》歌,在座的賓客聽了,都爲之流淚。太僕張种當時也在場。張种回來之後,把這事告訴了周舉,周舉感嘆說:「這就是哀樂不合時宜,場所不合,災禍將來臨啊!」到了秋天,梁商果然去世。梁商病危時,漢順帝親自探望,詢問梁商有什麼話要交待。梁商回答說:「人之將死,其言也善。臣的下屬從事中郎周舉,清高忠直,可以委與重任。」於是漢順帝任命周舉爲諫議大夫[10][11]

梁太后臨朝,下詔認爲漢殤帝很小就去世了,他的廟號應在漢順帝之下。太常馬訪上奏表示同意。諫議大夫呂勃認爲應按照左昭右穆的順序,先殤帝,後順帝。詔書令公卿們討論。周舉說:「魯閔公無子,庶兄魯僖公代立,他的兒子魯文公就將僖公列於閔公之上。孔子譏諷這件事,《春秋》言:『有事於太廟,躋僖公。』《左傳》言:『這是逆祀。』直到魯定公才更正了這個順序。《春秋》言:『從祀先公。』正了閔公、僖公的位。成為萬世師法。現在殤帝在前,按順序爲父,順帝在後,按親屬爲子,先後的義不可改,左昭右穆的順序不可亂。呂勃說的沒有錯。」梁太后認同而下詔。周舉升任光祿勳,恰逢母親去世於是請辭,後來被任命為光祿大夫。[12]

巡視天下[编辑]

朝廷下詔派八使整頓社會風氣。挑選平常最有威望的人擔任。周舉被任命為侍中,與侍中杜喬、代理光祿大夫周栩、前青州刺史馮羨、尚書欒巴侍禦史張綱兗州刺史郭遵太尉長史劉班代理光祿大夫,分別巡視天下。對於刺史、二千石官員有明顯犯罪事實的,可立即通過驛站將罪狀稟報朝廷;縣令以下的官員犯罪的則可以立即逮捕。對於那些清廉正直受百姓擁護,應該要表揚的官吏,都要上奏給朝廷。於是八使同時俱拜,天下號稱「八俊」。周舉劾奏貪官汙吏,被表薦公正清廉,朝廷十分滿意。遷任河內太守,徵任爲大鴻臚[13]

建和三年(公元149年),周舉去世,朝廷認爲周舉清公亮直,正準備任命他爲宰相,對周舉的去世,深感悲痛、可惜。[14]

軼事[编辑]

陳蕃和周舉很欽佩黃憲的人品才學,常常說:「一個月內如果不跟黃憲交談,見識淺短的念頭就會萌生。」[15]

家庭[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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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编辑]

  • 梁商:臣從事中郎周舉,清高忠正,可重任也。[11]
  • 范曄:舉升以彙,越自下蕃。登朝理政,並紓災昏。《後漢書·周舉傳
  • 漢桓帝:故光祿大夫周舉,性侔,忠踰,前授牧守,及還納言,出入京輦,有欽哉之績,在禁闈有密靜之風。予錄乃勳,用登九列。方欲式序百官,亮協三事,不永夙終,用乖遠圖。《後漢書·周舉傳

延伸阅读[编辑]

[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後漢書·卷61》,出自范晔後漢書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東觀漢記

外部連結[编辑]

參考資料[编辑]

  1. ^ 1.0 1.1 後漢書·周舉傳》:周舉字宣光,汝南汝陽人,陳留太守防之子。
  2. ^ 資治通鑑·卷五十一》:議郎陳禪以為:「閻太后與帝無母子恩,宜徙別館,絕朝見,」群臣議者咸以為宜。司徒掾汝南周舉謂李郃曰:「昔瞽叟常欲殺舜,舜事之逾謹;鄭武姜謀殺莊公,莊公誓之黃泉,秦始皇怨母失行,久而隔絕,後感穎考叔、茅焦之言,復修子道;書傳美之。今諸閻新誅,太后幽在離宮,若悲愁生疾,一旦不虞,主上將何以令於天下!如從禪議,後世歸咎明公。宜密表朝廷,令奉太后,率群臣朝覲如舊,以厭天心,以答人望!」郃即上疏陳之。
  3. ^ 資治通鑑·卷五十一》:浮陽侯孫程等懷表上殿爭功,帝怒。有司劾奏「程等於亂悖逆,王國等皆與程黨,久留京都,益其驕恣。」帝乃免程等官,悉徙封遠縣。因遺十九侯就國,敕洛陽令促期發遺。司徒掾周舉說朱倀曰:「朝廷在西鐘下時,非孫程等豈立!今忘其大德,錄其小過。如道路夭折,帝有殺功臣之譏。及今未去,宜急表之!倀曰:「今詔指方怒,吾獨表此,必致罪譴。」舉曰:「明公年過八十,位為台輔,不於今時竭忠報國,惜身安,欲以何求!祿位雖全,必陷佞邪之機;諫而獲罪,猶有忠貞之名。若舉言不足采,請從此辭!」倀乃表諫,帝果從之。
  4. ^ 後漢書·周舉傳》:舉後舉茂才,為平丘令。上書言當世得失,辭甚切正。尚書郭虔、應賀等見之歎息,共上疏稱舉忠直,欲帝置章御坐,以為規誡。
  5. ^ 後漢書·周舉傳》:舉稍遷并州刺史。太原一郡,舊俗以介子推焚骸,有龍忌之禁。至其亡月,咸言神靈不樂舉火,由是士民每冬中輒一月寒食,莫敢煙爨,老小不堪,歲多死者。舉既到州,乃作弔書以置子推之廟,言盛冬去火,殘損民命,非賢者之意,以宣示愚民,使還溫食。於是眾惑稍解,風俗頗革。轉冀州刺史。
  6. ^ 後漢書·周舉傳》:陽嘉三年,司隸校尉左雄薦舉,徵拜尚書。舉與僕射黃瓊同心輔政,名重朝廷,左右憚之。
  7. ^ 後漢書·周舉傳》:其後以事免司徒劉崎,遷舉司隸校尉。
  8. ^ 後漢書·周舉傳》:永和元年,災異數見,省內惡之,詔召公、卿、中二千石、尚書詣顯親殿,問曰:「言事者多云,昔周公攝天子事,及薨,成王欲以公禮葬之,天為動變。及更葬以天子之禮,即有反風之應。北鄉侯親為天子而葬以王禮,故數有災異,宜加尊謚,列於昭穆。」群臣議者多謂宜如詔旨,舉獨對曰:「昔周公有請命之應,隆太平之功,故皇天動威,以章聖德。北鄉侯本非正統,姦臣所立,立不踰歲,年號未改,皇天不祐,大命夭昏。春秋王子猛不稱崩,魯子野不書葬。今北鄉侯無它功德,以王禮葬之,於事已崇,不宜稱謚。災眚之來,弗由此也。」於是司徒黃尚、太常桓焉等七十人同舉議,帝從之。
  9. ^ 資治通鑑·卷五十二》:左雄薦冀州刺史周舉為尚書。既而雄為司隸校尉,舉故冀州刺史馮直任將帥。直嘗坐臧受罪,舉以此劾奏雄。雄曰:「詔書使我選武猛,不使我選清高。」舉曰:「詔書使君選武猛,不使君選貪污也。」雄曰:「進君,適所以自伐也。」舉曰:「昔趙宣子任韓厥為司馬,厥以軍法戮宣子僕,宣子謂諸大夫曰:『可賀我矣!吾選厥也任其事。』今君不以舉之不才誤升諸朝,不敢阿君以為君羞;不寤君之意與宣子殊也。」雄悅,謝曰:「吾嘗事馮直之父,又與直善;今宣光以此奏吾,是吾之過也!」天下益以此賢之。
  10. ^ 後漢書·周舉傳》:舉出為蜀郡太守,坐事免。大將軍梁商表為從事中郎,甚敬重焉。六年三月上巳日,商大會賓客,讌于洛水,舉時稱疾不往。商與親暱酣飲極歡,及酒闌倡罷,繼以筹露之歌,坐中聞者,皆為掩涕。太僕張种時亦在焉,會還,以事告舉。舉歎曰:「此所謂哀樂失時,非其所也。殃將及乎!」商至秋果薨。商疾篤,帝親臨幸,問以遺言。對曰:「人之將死,其言也善。臣從事中郎周舉,清高忠正,可重任也。」由是拜舉諫議大夫。
  11. ^ 11.0 11.1 資治通鑑·卷五十二》:初,梁商病篤,帝親臨幸,問以遺言。對曰:「臣從事中郎周舉,清高忠正,可重任也。」由是拜舉諫議大夫。
  12. ^ 後漢書·周舉傳》:及梁太后臨朝,詔以殤帝幼崩,廟次宜在順帝下。太常馬訪奏宜如詔書,諫議大夫呂勃以為應依昭穆之序,先殤帝,後順帝。詔下公卿。舉議曰:「春秋魯閔公無子,庶兄僖公代立,其子文公遂躋僖於閔上。孔子譏之,書曰:『有事于太廟,躋僖公。』傳曰:『逆祀也。』及定公正其序,經曰『從祀先公』,為萬世法也。今殤帝在先,於秩為父,順帝在後,於親為子,先後之義不可改,昭穆之序不可亂。呂勃議是也。」太后下詔從之。遷光祿勳,會遭母憂去職,後拜光祿大夫。
  13. ^ 後漢書·周舉傳》:時詔遣八使巡行風俗,皆選素有威名者,乃拜舉為侍中,舉侍中杜喬、守光祿大夫周栩、前青州刺史馮羨、尚書欒巴、侍御史張綱、兗州刺史郭遵、太尉長史劉班並守光祿大夫,分行天下。其刺史、二千石有臧罪顯明者,驛馬上之;墨綬以下,便輒收舉。其有清忠惠利,為百姓所安,宜表異者,皆以狀上。於是八使同時俱拜,天下號曰「八俊」。舉於是劾奏貪猾,表薦公清,朝廷稱之。遷河內太守,徵為大鴻臚。
  14. ^ 後漢書·周舉傳》:建和三年卒。朝廷以舉清公亮直,方欲以為宰相,深痛惜之。
  15. ^ 後漢書·黃憲傳》:同郡陳蕃、周舉常相謂曰:「時月之閒不見黃生,則鄙吝之萌復存乎心。」
  16. ^ 後漢書·周舉傳》:子勰。
  17. ^ 後漢書·周勰傳》:勰字巨勝,少尚玄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