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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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自化

大明
籍貫 直隸松江府華亭縣
出生 辛未八月二十日
逝世 卒年不詳
配偶 娶杨氏
親屬 (子)唐本尧(举人)、唐祖尧、唐相尧、唐绍尧
出身
  • 嘉靖二十二年癸卯科舉人
  • 嘉靖三十二年癸丑科同進士出身

唐自化(?—?),字伯咸,號韋室,直隸松江府華亭縣人,竈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應天府鄉試第十九名舉人。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中式癸丑科三甲第二十七名進士[1][2]。礼部观政,授福建将乐知县,选授监察御史,三十六年四月与林腾蛟钟沂裴天祐催督诸处逋欠工部原派料银。十月唐自化从山东催粮还京后,举荐按察司佥事周世远、益都知县张鹏皆循谨称职,然而不久二臣为巡抚傅颐所弹劾,吏部左给事中刘贽于是弹劾二人举荐、弹劾互异,吏部、都察院核实后以傅颐所言为实,嘉靖皇帝以唐自化不谙宪体,调任为大理寺评事。升行人司司正,升南京兵部车驾司郎中。

家族[编辑]

曾祖唐墉,贈兵部車駕司主事;祖父唐祚,壽官;父唐㒜,母劉氏;繼母戴氏;繼母錢氏[3]。弟自謙、自古、自立、自守、自脩。

参考文献[编辑]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三十二年癸丑科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