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杨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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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杨树区,是中国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曾经存在的县级行政区

历史[编辑]

1969年-1979年,呼伦贝尔盟划归黑龙江省。1970年,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革委会以[大革发(70)11号]文件决定设“大杨树区建设指挥部”, 设立政企合一的县级行政区划——大杨树区。管辖大兴安岭特区的达拉滨农场、反修农场、奋斗农场、嫩江良种场和原属呼盟的欧肯河农场、东方红农场、宜里农场、扎赉河农场、诺敏河农场、古里农场及黑龙江省煤炭管理局地方煤矿局大杨树煤矿、大兴安岭特区制粉厂、建材厂。

1975年9月24日,黑龙江省革委会(75)149号文件《关于改革大杨树区体制问题的批复》:“撤销大杨树地区建制,建立大杨树镇”。

1979年呼伦贝尔盟复归内蒙古,原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各单位撤出,仅保留大兴安岭行署大杨树直属粮库、大兴安岭林管局农工商联合公司(原为于1964年垦荒创业的林业部大兴安岭特区林业副食基地)、二车队等三家黑龙江省企业驻大杨树。[1]

参考文献[编辑]

  1. ^ 大杨树简介. [2017-03-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