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良翰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姜良翰

大明廣西右布政使
籍貫 浙江金華府金華縣民籍
字號 字希召,號韋軒
出生 甲子十二月廿二日
逝世 卒年不詳
配偶 娶陳氏
出身
  • 嘉靖七年戊子科浙江乡试解元
  • 嘉靖二十三年甲辰科同進士出身

姜良翰(1509年—?),字希召,號韋軒,浙江金華府金華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嘉靖七年(1528年)戊子科浙江鄉試第一名舉人。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中式甲辰科會試第二百一十八名,登第三甲第二名進士[1][2]。初授南京大理寺评事,二十七年三月选授礼科给事中[3],二十九年四月升户科右,十二月升工科左,三十年九月升刑科都,三十二年七月升广东左参政,官至广西右布政使。

家族[编辑]

曾祖姜約,吏部文選司主事陞廣東雄府知府;祖父姜瑛,知縣;父姜淮,知縣。母嚴氏。具庆下[4]

参考文献[编辑]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之三百三十四》:嘉靖二十七年三月甲午 都察院左都御史屠僑吏科都給事中劉學易奏科道員缺請先於京官內選補得旨科道官言責所系宜慎選以充於是吏部奏請改授禮部等部主事鄭廷鵠梅守德唐禹譚大初趙釴南京大理寺評事姜良翰行人杜汝楨劉體乾李萬實王鶴太常寺博士烏從善中書舍人馬如松為給事中刑部主事劉崙陶欽皋南京刑部主事阮鶚為監察御史行人宿應參姚一元楊選徐洛中書舍人朱有孚郭公周為試監察御史廷鵠守德禹吏科大初戶科鉞良翰禮科汝楨體乾兵科萬實從善刑科鶴如松工科鶚河南道崙江西道欽皋福建道應參廣東道有孚廣西道一元山東道選山西道洛狹西道公周雲南道。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二十三年甲辰科進士登科錄》 

相關條目[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