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婚姻法是指各國制定的确定婚姻有效性的法律,各国之间差异很大。从历史上看,许多社会赋予丈夫的权利和义务与赋予妻子的权利和义务截然不同。特别是婚姻财产的控制权、继承权和支配婚姻子女活动的权利通常由丈夫決定。當中很多不平等的內容從20世纪起不斷被改進,然而,在世界各地的一些婚姻法中,丈夫仍然有很大權力;例如,伊朗民法典第1105条规定:“在夫妻关系中,丈夫依然是一家之主”。 [1]

参考文献[编辑]

  1. ^ Archived copy (PDF). [2015-07-17].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7-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