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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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红梅(1970年1月),女,满族辽宁北票市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内蒙古大学电子学系电子学与信息系统专业毕业。

生平[编辑]

孙红梅曾于1987年9月至1991年7月在内蒙古大学电子学系电子学与信息系统专业学习,199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毕业后参加工作,在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担任秘书处、综合处科员、主任科员;2000年成为综合处副处长;2004年6月升任综合处处长,2008年1月至2009年5月,任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2009年5月至2011年8月,任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兼研究室主任。

2011年8月,出任中共包头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2016年10月任中共包头市委副书记兼任政法委书记[1];2017年5月至2018年9月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兼自治区党委政府考核办专职副主任(正厅级);2018年9月至2020年8月,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2]

2020年8月,外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并于同年9月19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被任命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3]

參考資料[编辑]

  1. ^ 王中和当选为包头市委书记 杜学军孙红梅当选为副书记.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2016-10-19]. [失效連結]
  2. ^ 刘子强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副部长、工商联党组书记.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2018-09-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4-06). 
  3. ^ 孙红梅(女)、刘苏社任新疆自治区政府副主席.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2020-09-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