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需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孫需

大明南京吏部尚書
籍貫 江西德興縣
字號 字孚吉
諡號 清簡
出生 正統十三年(1448年)
逝世 嘉靖三年(1524年)
出身
  • 成化八年壬辰科同進士出身

孫需(1448年—1524年),字孚吉明朝政治人物。江西德興縣人。成化壬辰進士,官至南京吏部尚书

生平[编辑]

成化七年(1471年)江西鄉試第二[1],成化八年(1472年)登進士,為常州府推官,升南京監察御史。彈劾僧繼曉,忤旨被施廷杖。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出為四川副使[2]

弘治年間,累官右副都御史,巡撫河南,期間賑災救濟。之後得罪鎮守太監劉郎,劉郎誣陷,改為巡撫陝西、再改巡撫鄖陽,安撫流民。

正德元年(1506年),召為南京兵部右侍郎。正德四年,拜禮部尚書,兩月後,被劉瑾彈劾,中旨令致仕。劉瑾罪誅,起用南京工部尚書、南京刑部尚書、南京吏部尚書。正德十三年(1518年)乞休。嘉靖初年去世,贈太子太保,謚清簡[3]

参考文献[编辑]

  1. ^ 《國朝獻徵錄·卷二十七·南京吏部》
  2. ^ 《大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二百八十七》:成化二十三年二月丁亥 升刑部郎中楊茂元、楊光溥、張撫,監察御史閻仲宇、徐舟、楊純,大理寺右寺正李遜,南京刑部郎中吳洪,南京監察御史孫需,江西按察司僉事莊恭,福建僉事楊峻,廣東僉事翁晏,山東僉事劉寅、劉璋,河南僉事董齡,雲南僉事劉福,陝西僉事翁遂,紹興府知府李延,雲南府知府陳揆,河間府知府顧佐,漳州府知府劉瀚,福州府知府陸珩俱為按察司副使。茂元,湖廣;光溥、璋,山西,光溥管屯田;撫、舟、需、齡、佐,四川,齡撫民;仲宇,山東;純、遜、福、遂、瀚、珩,狹西,純撫民;洪、揆,貴州;恭、晏、寅,本司;峻,浙江;延,廣西。
  3. ^ 明史》(卷172):孫需,字孚吉,成化八年進士。為常州府推官,疑獄立剖,擢南京御史。劾僧繼曉,忤旨,予杖,出為四川副使。弘治中,累官右副都御史,巡撫河南。歲兇,募民築汴河堤,堤成而饑者亦濟。鎮守中官劉郎貪橫。奸民赴郎訟者,需以法論之遣戍。郎為跪請,執不聽,郎恨次骨。大臣子橫於鄉,需抑之。郎與謀,改需撫陝西。尋改撫鄖陽,安輯流民,占籍者九萬余戶。正德元年召為南京兵部右侍郎。四年就拜禮部尚書。未兩月,劉瑾惡之,追論撫河南時事,罰米輸邊。廷推需刑部尚書,中旨令致仕。瑾誅,起南京工部尚書,就改刑部,再改吏部。十三年乞休去。嘉靖初卒,謚清簡。

外部链接[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