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爾根設治局,是民國時期新疆省所轄的設治局之一,北塔山在其治內,後為外蒙古佔據。
- 民國八年(1919年)9月,析阿山道新土爾扈特旗、新和碩特旗布爾根地方置布爾根設治局[1]。局所駐布爾根(今蒙古國科布多省布爾根)。
- 民國九年(1920年)11月,改為布爾根縣佐[2]。
- 民國十三年(1924年)7月,以布爾根河縣佐轄境置布爾根縣[3],治所同前,
- 民國二十二年(1933年)後,被外蒙古佔領。
- 民國二十六年(1937年)6月,析布倫托海縣置布爾根設治局[4],局所同前[5]。
- 民國三十六年(1947年)時,轄境已並入青河縣境[6],但中国政府只能实际控制一部分辖地,其余辖地由外蒙古當局实际控制。
参考文献[编辑]
- ^ 《政府公報》第1309號,1919年9月27日,第89冊,第233頁
- ^ 《政府公報》第1716號,1920年11月25日,第103冊
- ^ 《政府公報》第3003號,1924年8月1日,第148冊,第3248頁
- ^ 《國民政府公報》第2408號,1937年7月17日,第14頁
- ^ 《中國分省新圖》,申報館,1939年第4版,第55頁
- ^ 內政部方域司:《中華民國行政區域簡表》(第11版),第214頁。按:《中華民國史地理志(初稿)》第34頁仍有布爾根設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