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999年规定印章直径4.2厘米,中央刊五角星,由广东省人民政府制发。

主要领导
主任 艾学峰
副主任(5) 朱 伟 黄恕明 黄华东 秦黎明 吴道闻
纪检监察组组长 韩建清
机构概况
业务上级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组织上级机构 广东省人民政府
机构类型 各地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行政级别 正地厅级
联络方式
总部
 实际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5号(省政府大院)5号楼
 邮政编码 510031
對外官網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专门负责推动规划全省城市和乡村经济和城市规划改革的机构,是改革开放时代适应改革的而设置的部门。

机构设置[编辑]

内设机构[编辑]

  • 办公室
    • 人事处(与机关党委办公室合署)
    • 政策法规处
    • 规划处
    • 国民经济综合处
    • 经济体制改革处
    • 投资与重点项目处
    • 创新发展处
    • 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处
    • 区域经济处
    • 农村经济处
    • 产业发展处
    • 服务业发展处
    • 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处
    • 应对气候变化处
    • 社会发展处
    • 财金發展处
    • 价格综合与收费管理处
    • 价格管理处
    • 对口支援一处
    • 对口支援二处
    • 信用建设协调处
    • 经济与国防协调发展处
    • 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
    • 省综合交通建设管理办公室
    • 省能源局
  • 泛珠三角区域合作行政首长联席会议秘书处(与广东省推进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含综合办、规划办,设在省发展改革委)[1]

参考文献[编辑]

  1. ^ 内设机构. www.gddrc.gov.cn. [2017-11-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