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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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业银行是1943年至1951年中国的一家商业银行。

历史[编辑]

1943年9月,著名化学工业实业家范旭东判断抗战将会胜利,积极筹划战后化工事业发展,向国民政府提交了《永利化学工业公司创建化工工厂十所办法大纲》。但当时通货膨胀严重,企业生产经营资金周转极困难,“十厂计划”缺少资金。范旭东经过与老友、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所长、经济学家、国民政府经济部次长何廉商议,决定筹办自己的实业银行。1943年12月28日,永久集团的实业家范旭东发起,在重庆出资开设建业银行,股本1000万元法币,其中重庆和济钱庄与成都振华银号的原股份合计为350万元,650万元新股中永久集团占23%,龚饮冰(使用龚再僧名字)占17%(实际为中共南方局的秘密资金)。[1]周恩来的秘书童小鹏在《风雨四十年》一书中写:“范旭东的化工企业中国制碱公司,抗战爆发后毅然迁到大后方重建新厂。新厂进口的机器全部被蒋介石的远征军征用,国民政府决定给三百万元贷款。新厂建成后,国民政府突然变卦,要把贷款作为公款,企图并吞新建工厂。为了求得企业的生存,范旭东打算自己创办‘建业银行’,以取得周转资金。周恩来知道后,指示龚饮冰与刘少文卢绪章(他们都是为党在社会上做经济工作的)商量,又与范旭东晤谈,决定参加建业银行的筹建,以党的营运经费参加,在资金(起先是17%,后来44%以上)、人力(龚饮冰任常务董事,后任总经理)方面给予支持。”[2]

1944年3月举行第一次股东大会,选出重庆和济钱庄董事长汪代玺、永利公司财务协理范鸿畴(范旭东的堂弟,毕业于华盛顿大学)、龚饮冰、李维城蒋廷甲周秋藩、久大公司湘区经理萧豹文王拂禅翟温桥9人为董事,袁承斌乐美龙顾树立为监察人,推选汪代玺、范鸿畴、龚饮冰、李维城、蒋廷甲为常务董事,汪代玺任董事长,范鸿畴任总经理,胡彦尊任协理兼业务部经理。1944年6月1日,验资核准后,建业银行正式开业,总行及重庆分行设在重庆民族路117号,另在成都设立分行,经理黄肇兴,后任陈祖湘[3] 1945年10月,建业银行改总行为总管理处,并设重庆分行,经理黄肇兴。到1945年底,建业银行各种存款余额超过3亿元,各种放款余额1.5亿余元,前期的损失得到弥补,呆滞的资金得到清理。并筹划增设成都、长沙及柳州分行。[4]

1946年3月,成立长沙分行。

龚饮冰决定将之前因战争未能开业的柳州分行迁至上海,改为上海分行,并亲自先期至上海进行筹备。1946年6月上海分行在天津路201号开业。黄肇兴被升任总管理处协理兼上海分行经理,重庆分行经理改由陶继侃担任,民国38年3月又改由沈百屏担任。1948年5月至1952年10月陈穗九历任建业银行上海分行专员兼会计副股长、营业股长、襄理。[5]

1946年8月第二届股东大会召开,决定将总管理处迁至上海,龚饮冰也随之常驻上海。

建业银行南京分行位于太平路335号(现今的太平南路太平商场附近,距总统府只有千米距离)。1947年5月开业。经理胡彦尊。会计股长王首民[6]配合永利硫酸厂的生产。1949年2月15日遣散员工。

1948年初,由于一名手下的地下党员被捕,龚饮冰由上海去香港,推荐黄肇兴继任总经理。[7]

1949年5月上海解放之时,建业银行(因重庆、成都分行还未解放,未计入)总资本为人民币1.88亿元,全行员工最高共计261人。此时中共党组织占股已达到50.09%(称“革命资本”)。解放后,长沙分行因业务不振,经董事会决议停业,其余各分行仍在继续营业中。1949年底建业银行仍能有6,893,266,555.40元的盈余。全行员工199人。

1950年“二六”轰炸后,许多工厂被迫停工,资金周转困难,对外债务的清偿出现问题,以至于银行的工业放款也不能正常收回。在此背景下,为了谋求生存与发展途径的需要,建业银行第一个正式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进行公私合营。[8]

1951年1月,建业银行与新华信托储蓄商业银行中国实业银行四明商业储蓄银行中国通商银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新五行联合总管理处,统一领导监督,加强集中经营,统筹业务管理,统一调配人事,成为除国家银行外最大的金融实体。为此,建业银行内部刊物《建讯》还出了停刊纪念刊。1951年5月建业银行存款额为109亿元,到了11月底已经增加到436亿元。至1951年11月,新五行联合总管理处扩大到十一行联合总管理处。公私合营十一行总管理处主任陈穆(原解放区北海银行行长);总管理处增产节约委员会王伟才[9]

1952年1月12日,上海建业银行举行“三反”运动动员座谈会,银行管理层及业务人员共67人参加,经理王丰年首先作了动员。

1952年4月,中财委发布《对私营金融业方针的指示》,加强对已公私合营银行的经营管理,并在12月成立了全国统一的公私合营银行,建业银行并入该行,开展对私营工商业办理存放款业务。1952年12月1日,统一的公私合营银行联合总管理处成立,取消了建业银行的名称,至此,建业银行彻底结束公私合营。

1955年公私合营银行整体划归中国人民银行,各地分支机构并入当地的人民银行。

参考文献[编辑]

  1. ^ 李银芬:“龚饮冰:中共隐蔽战线上的银行家”,《中国城市金融》,2014年第7期,第72-73页。
  2. ^ 童小鹏:《风雨四十年》,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年01月版,ISBN: 9787507302295
  3. ^ 田茂德、吴瑞雨:《民国时期四川货币金融记事》,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1989年11月第1版。
  4. ^ 重庆金融编写组:《重庆金融》,重庆出版社1991年出版。
  5. ^ “百岁丹心中华情——缅怀中华职业学校老校友、老教师、老领导陈穗九”,来源:黄浦区政府网,2020-10-02
  6. ^ 记者 李桦 通讯员 翁丽娟:“一位老常州人亲历的‘潜伏’传奇”,《常州晚报》2015年7月11日A3版。. [2023年1月29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年1月29日). 
  7. ^ 陈桥:“鲜为人知的建业银行及其本票”,《中国钱币》2007年02期。
  8. ^ 李佳:“建业银行公私合营探析”,《理论观察》,2021年2期。. [2023-01-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1-29). 
  9. ^ 《上海工商社团志》第六编上海工商业联合会 第六章改造私营企业 第六节金融业公私合营,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1年版,ISBN: 7806188886. [2023-01-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