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常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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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常先(?—?),宋朝官員。

张叔夜第三子。秦桧與其父友好,因此重用他。[1]绍兴二十五年.除江西转运判官。豫章太守(今江西南昌)张宗元因悖逆秦桧。秦桧下令张常先陷害他[2],常先寫信給江州(今江西九江)通判葉義問,要其拘留宗元,葉義問對此責問常先,曰:“吾甯得罪,不爲不祥。”。

注釋[编辑]

  1. ^ 《夷坚丙志》卷十六
  2. ^ 《宋史- 卷三百六十一》:“张常先使江西,治张宗元狱,株连及浚,捕赵鼎子汾下大理,令自诬与浚谋大逆,会桧死乃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