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應治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張應治

大明山东按察司副使
籍貫 浙江嘉興府嘉興縣
浙江嘉興府秀水縣民籍
字號 字體徵,號冲泉
出生 嘉靖十三年(1534年)四月初十日
逝世 卒年不詳
配偶 娶钱氏
出身
  • 嘉靖四十年辛酉科舉人
  • 嘉靖四十一年壬戌科同進士出身
著作
  • 《元阳堂稿》

張應治(1534年—?),字體徵,號冲泉,浙江嘉興府秀水縣民籍,嘉興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嘉靖四十年(1561年)辛酉科浙江鄉試第二十四名舉人。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聯捷壬戌科三甲第一百七十九名進士[1][2]。张应治担任行人,任职京师,抗疏论事多切时弊。隆慶元年(1567年)二月选授南京户科给事中,知无不言,不阿权幸,弹劾南京内官邢保,受人称道。高拱掌吏部,张应治为高拱所恶,出为九江知府。萬曆二年(1574年)正月升官山东临清兵备副使[3][4]

家族[编辑]

曾祖張正;祖父張世華,壽官;父張用,母王氏。具庆下[5]

参考文献[编辑]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明史》卷二百一十五
  4. ^ 《万厯秀水县志》:张应治字体徵,嘉靖壬戌进士。擢南户科给事中,弹劾不避权幸,如请正宫闱,劾遣巨璫邢保,疏革南司礼监神帛,皆人所难言者。出为九江守,首复军饷,议条鞭,缉盗贼,会江右大祲,流民相携入境,应治以便宜发廪赈之,全活甚衆。万厯初举卓异,升临清副使。
  5.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四十一年壬戌科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