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晉 (順治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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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晋(?—1658年),字康侯,陕西临洮府狄道县(今甘肃省定西市临洮县)人。清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生平[编辑]

順治九年(1652年)壬辰科進士,历官丹徒縣知縣,順治十四年(1657年),任丁酉科江南鄉試同考官。隨即,科場案發,順治帝從重處罰,同考官全部處絞,家人流放寧古塔。張晉處绞刑[1][2]。工詩,有《黍谷》、《秋舫》、《一啸》、《苏门》、《劳劳》、《石芝》、《税云》諸集[3]

參考[编辑]

  1. ^ 徐珂《清稗类钞》:“戊戌二月庚午,御史上官铉劾奏江南省同考官舒城县知县龚勋,出闱后被诸生所辱,事涉可疑。又中式举人程度渊啧有烦言,情弊昭著,应详细磨勘,以厘夙奸。得旨:「著严察逮讯。」十一月辛酉,刑部审实江南乡试作弊一案,正主考方猷拟斩,副主考钱开宗拟绞,同考官叶楚槐等拟賫遣尚阳堡,举人方章钺等俱革去举人。得旨「方猷,钱开宗差出典试,经朕面谕,务令简拔真才,严绝弊窦。辄敢违朕面谕,纳贿作弊,大为可恶。如此背旨之人,若不重加惩治,何以警戒将来!方猷、钱开宗俱著即正法,妻子家产籍没入官。叶楚、周霖、张晋、刘延桂、田俊文、郝惟训、商显仁、朱祥光、文银灿、雷震声、李上林、朱建寅、王熙如、李大升、朱洍、王国桢、龚勋俱著即处绞,妻子家产亦籍没入官。方章戗、张明荐、伍成礼、姚其章、吴兰友、庄允堡、吴兆骞、钱威俱著责四十板,家产籍没入官,父母兄弟妻子并流徙宁古塔。程度渊在逃,责令总督郎廷佐、亢得时等,速行严缉获解,如不缉获,伊等受贿作弊是实。尔部承问此案,徇庇迟至经年,且将此重情问拟其轻,是何意见?作速回奏。馀如议。」”
  2. ^ 冉耀斌,《丁酉科场案与清初秦陇文人心态》,《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6期
  3. ^ 民國·徐世昌晚晴簃诗汇》(卷26):张晋,字康侯,号戒菴,狄道人。顺治壬辰进士,官丹徒知县。有《黍谷》、《秋舫》、《一啸》、《苏门》、《劳劳》、《石芝》、《税云》诸集。 秋望 家世崆峒山下居,每因风雨念吾庐。鱼龙水落霜来后,鸟鼠秋高月上初。慈母手中千里线,故人云外数行书。经年未忍西南望,知道青松久笑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