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奥本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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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奥本海
原文名Lassa Francis Lawrence Oppenheim
出生(1858-03-30)1858年3月30日
黑森选侯国温德肯
逝世1919年10月19日(1919歲—10—19)(61歲)
英国英格兰剑桥
国籍德国
配偶伊丽莎白·亚历山大
1902年结婚—1919年结束)

拉萨·奥本海[註 1](德語:Lassa Francis Lawrence Oppenheim,1858年3月30日—1919年10月7日),德国法学家,被誉为“现代国际法之父”。

生平[编辑]

奥本海生于德国法兰克福附近的温德肯,求学于柏林洪堡大学哥廷根大学海德堡大学莱比锡大学,并于1881年获得哥廷根大学法学博士。后于弗莱堡大学完成教授资格论文。1895年赴伦敦任教直至逝世。 其初任教于巴塞尔大学,后赴伦敦政经学院并于1908年成为剑桥大学国际法教授。其代表作为International Law: A Treatise,于1905-1906出版。该书迄今被认为是国际法的经典教科书。

主要著作[编辑]

  • 《盗窃罪的客体》 (1894)
  • 《良心论》 (1898)
  • 《国际法》 第一卷 和平论 (1905; 1911年第二版),第二卷 战争论, (1906; 1912年第二版)
  • 《国际法律科学》 (1908)
  • 《国际事件》 (1909; 1911第二版)
  • 《国际法的未来》 (1912年德文版; 1914年英文版)
  • 《巴拿马运河之争》 (1913)

注释[编辑]

  1. ^ Oppenheim中国大陆常译作“奥本海姆”,该人物习惯译作“奥本海”[1]

參考資料[编辑]

  1. ^ 新华社译名室 (编). Oppenheim 奥本海姆 [英、德、法、匈、瑞典]. 世界人名翻译大辞典. 北京: 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 2056. 1993. ISBN 7-5001-0221-6. OCLC 669189662. NLC 000651102. Oppenheim, Lassa Francis Lawrence 奥本海, 欧洲法学家。(1858-1919) (简体中文)

外部链接[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