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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擇法梵語dharma-pravicaya巴利語dhamma-vicaya),又譯為法覺意法解覺意,佛教術語,指以智慧來對於進行研究、分別與抉擇,是七覺支之一。

概論[编辑]

擇法,指的是能夠了解、分別、選擇出法,放棄不善法的能力[1]

註釋[编辑]

  1. ^ 法蘊足論》卷7:「云何擇(vicināti)法覺支?謂世尊說:若聖弟子,能如實知善不善法,有罪無罪法,應脩不應脩法,下劣勝妙法,黑白法,有敵對法,緣生法。能如實知善不善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