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子星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文子星
原文名SINGH, RAMANJIT
出生 (1988-08-26) 1988年8月26日35歲)
 印度旁遮普邦
别名Romi
通缉者印度伯蒂亞拉警察[1]
通缉开始时间
2016

文子星(英語:Ramanjit Singh,1988年8月26日),是一名印度籍香港居民,來自旁遮普邦。他是國際刑警通緝犯印度政府指控他干犯企圖謀殺、向恐怖組織提供資金、搶劫和策劃恐怖活動等罪行。[2][3]他正在香港進行引渡至印度的程序。

生平[编辑]

文子星出生於印度旁遮普邦,少年時代來港生活。2009年曾在玫瑰崗商科學校就讀,3個月後離校。[4]

他持有香港身分證,能操流利英文,亦懂廣東話,在香港南亞裔圈子頗有名氣,被指與香港黑幫熟諗。[5]

印度[编辑]

2016年六月,他曾因犯事被扣押在納巴的監獄。一個月後獲准保釋,棄保潛逃到香港,並策劃逃獄案;同年11月,他在印度協助六名囚犯成功逃獄,並為他們提供日常所需、生活費、安全屋及香港電話號碼作為聯絡。

香港[编辑]

2017年3月,一名印度裔男子在香港九龍紅磡遇襲,被五名涉案男子搶去一個行李箱,行李箱內裝有37萬美元。

2018年2月9日,他涉嫌與同黨在香港九龍尖沙咀找換店搶劫案職員,搶走折合港元3000多萬的日圓

同年2月21日,他在深水埗海壇街,與另一名南亞裔男子被警方截查,警方核實文子星身份期間,獲知他被國際刑警通緝,隨即將他拘捕。

刑事案件[编辑]

文子星於2018年3月2日乘坐最高級別囚車「鐵甲威龍」及多輛警察電單車衝鋒車懲教署囚車等押送離開荔枝角收押所區域應變隊也再囚車上坐在疑犯前後戒備。護送車隊並非採用慣常行駛路線,改行較少交通燈的路線前往九龍城裁判法院。囚車約早上8時半抵達九龍城裁判法院。由於文子星被列為甲級疑犯,負責押解他的懲教署人員由平日的2人增至4人,文子星雙手都要戴上手銬及在腰間纏上鐵鏈。[6]

法庭外有近百名持槍的衝鋒隊警員、機動部隊及軍裝警員在法院附近站崗,亦首次有反恐特勤隊協助押解。警方拉起封鎖線,攝影記者亦不能接近囚車。警犬隊 (香港)出動史賓格搜查犬。因應保安考慮,文子星的案件由以往主力處理過堂案件的一號庭,改為審理較少案件的五號庭。警方重點搜查隊在庭外搜查,確保沒有可疑物品。律師代表、公眾人士和傳媒進入法庭前,都需要安檢,若攜帶水樽,需要暫存在7樓的出入口。7樓另外一個法庭,原本要處理的案件,改為其他樓層的法庭處理。

被告由大律師許碧琳(英語:Elizabeth Herbert)代表,法庭亦為被告安排傳譯員翻譯聆訊內容。文子星聽取傳譯員講解控罪是面帶微笑,審訊時一度捏鼻弄鬚,神態自若。他與另一名被告在犯人欄內,有至少7名庭警在旁戒備。庭內亦有多名便衣探員和法庭保安列席,據悉,有便衣探員攜槍戒備。[7] 他的保釋申請被拒絕,被還押於荔枝角收押所,並被列為甲級重犯。文子星其後作出超過十次保釋覆核,惟均被拒絕。[8]

同年6月26日,他與另一名被告涉及尖沙咀碧仙桃路搶劫4.5億日圓的案件獲控方撤銷控罪,並可獲得訟費,控方並無在庭上交代撤控原因,但文子星另一宗涉及約32萬美元及5萬歐元處理贓物罪則繼續審理。[9][10][11]

同年8月23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庭上,控方代表印度政府指收到了印度政府正式的引渡申請及相關文件,要求引渡文子星。控方要求押後以待特首簽署批准;辯方不反對,但要求如在下次聆訊時仍未取得特首簽署,須按《逃犯條例》第10條3(c)項釋放文子星,並透露文子星於還押期間飽受痛苦。[12]

8月30日,文子星及次被告Dilpreet Singh被控在大角嘴洋松街處理贓物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不成立,但文子星仍需還押,等待引渡程序[13][14]

引渡申請[编辑]

印度政府指控文子星在印度干犯策劃恐怖活動、協助及教唆越獄、串謀發射火器、妨礙司法公正、盜竊及管有虛假文件等合共28項罪名。2019年,東區裁判法院裁定「越獄」並非可引渡罪行,但文子星其餘18項控罪表證成立,可引渡回印度受審。[15][16] 經雙方上訴,高等法院上訴庭在2021年裁定越獄屬可引渡罪行,將與越獄相關的控罪發回裁判法院重審。[17] 經重審後,裁判官在翌年裁定文子星多2項越獄罪表證成立。[15]

文子星聲稱自己在印度曾因參與「卡利斯坦運動」而被拘捕和虐待,引渡後會受到不人道對待。[16]他以此為由作出酷刑聲請,在當局作出決定前不能被移交。[18]此外,文子星亦於2023年8月向高等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19]但被法官高浩文駁回,指他未能證明移交至印度會令他受逼害。[20]

參考資料[编辑]

  1. ^ Nabha jailbreak mastermind Ramanjit Singh arrested in Hong Kong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2018-02-24 The Trubine
  2. ^ 無線新聞. 無綫新聞 - 印度漢涉劫案香港落網 據悉無證據在港參與恐怖活動. 報紙. [2017年2月27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年4月7日). 
  3. ^ 國際刑警. SINGH, RAMANJIT (英语). 
  4. ^ 文子星效力巴基斯坦最大情報機構 暫未有證據顯示在港涉恐怖活動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2018-02-28 成報
  5. ^ 香港警方查街頭劫案 意外抓獲國際恐怖分子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2018-02-28 大公網
  6. ^ 甲級疑犯文子星提堂 警方採取特別保安措施. www.tvbusa.com. 2018-03-02 [2018-06-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6-16). 
  7. ^ 犯人欄中微笑 申保釋被拒. 頭條日報. 2018-03-03 [2018-07-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7-23). 
  8. ^ 【重犯上庭】經逾10次保釋覆核未成功 文子星放棄每8日上庭. 香港01. 2018-05-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2-10). 
  9. ^ 文子星突獲撤銷涉4.5億日元劫案的所有控罪. 香港01. 2018-06-26. 
  10. ^ 涉4.5億日圓劫案 印度籍被告文子星獲撤控. topick.hket.com. 2018-06-26 [2018-07-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8-29). 
  11. ^ 4.5億日圓劫案 文子星突獲撤控兼得訟費. 明報. 2018-06-26 [2018-07-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7-04). 
  12. ^ 印度政府申引渡文子星 控方要求押後案件3周待特首簽署. 明報. 2018-08-23 [2018-08-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8-24). 
  13. ^ 涉處理贓物裁定脫罪文子星獲判無罪. 香港經濟日報 topick.hket.com. 2018-08-30 [2018-09-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0-14). 
  14. ^ 文子星脫接贓罪 續還押候引渡程序. 明報. 2018-08-31 [2018-09-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9-04). 
  15. ^ 15.0 15.1 印度政府申請引渡文子星 港法院裁定越獄控罪屬可引渡. 東網. 2022-07-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7-08). 
  16. ^ 16.0 16.1 林樂兒. 【文子星案】指引渡後會受不人道對待 官裁定無權處理人權問題. 香港01. 2019-06-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10) (中文(香港)). 
  17. ^ 文子星案上訴庭裁定越獄屬可引渡罪行 發還裁判法院作交付程序. 明報新聞網. 2021-07-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28). 
  18. ^ 印度政府申請引渡文子星 官裁定2項越獄控罪表證可作交付拘押令. 星島日報. 2022-07-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2-11). 
  19. ^ 涉策劃恐怖活動遭印度政府申引渡 文子星赴高等法院申人身保護令. 星島頭條. 2023-08-04 [2023-08-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8-04). 
  20. ^ 被國際刑警通緝 印度裔疑犯文子星申人身保護令被駁回. 法庭線. 2023-08-25 [2023-09-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