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如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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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如翔(1893年—1951年),又名李英麟辽宁本溪大堡人,中华民国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李如翔9岁入私塾读书,16岁考入辽阳文德中学。1912年,入奉天文学书院。自1917年毕业到1925年,先后在吉林省榆树县文华中学、阿城县敬业中学任教员及辽海教区任视学员。其间,于1924年,曾带职赴南京金陵大学讲习班进修,后仍回原籍。1925年7月,被本溪县立初级中学暨师范讲习科聘为英语和数学教员[1]

1927年8月,李如翔加入中国国民党。翌年秋,任本溪县党部党务指导委员兼组织科科长[2]。1930年12月,李如翔任本溪县立初级中学校长。1932年,任本溪县师中学校校长。1937年秋,本溪县师中改为奉天省立本溪初级中学。翌年又改为奉天省立本溪国民高等学校,李如翔仍任校长[3]。日军占领本溪后,任伪政府本溪市协和会理事、本溪法院调解委员[1]

1945年抗日战争结束后,李如翔任本溪地方维持会主任委员,维持会代行政府职权维持社会秩序。同年9月18日,共产党领导的冀热辽军区第十六军分区部队进驻本溪市区,接管本溪政权,撤销了李如翔的本溪地方维持会[4]。同时将原本溪国高、本溪女子国高等合并,成立本溪联合中学,派杜若牧任校长[5]

1946年5月3日,国军再次占领本溪市区,李如翔被本溪湖市市长关大成任命为本溪煤铁厂矿(即本溪煤铁公司)临时矿长,又改任接收专员。兼任本溪县党部财务委员及自卫委员,组织民众训练班。1947年2月,担任本溪县临时参议会议长。3月,本溪县兵役协会成立,他又任会长负责征兵、检兵等事宜。1948年,解放军再次占领本溪,李如翔逃至沈阳,1951年被逮捕判处死刑枪决,时年58岁[6]

参考[编辑]

  1. ^ 1.0 1.1 孙诚主编. 本溪历史人物传. 北京:中国文联出版社. 2003.05: 103–104. ISBN 7-5059-4179-8. 
  2. ^ 本溪市地方志编纂办公室编. 本溪市志 第1卷. 北京:新华出版社. 1991.10: 427. ISBN 7-5011-1220-7. 
  3.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本溪市溪湖区委员会. 溪湖文史资料 第3辑. 2003.05: 59–60. 
  4.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本溪市平山区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编. 平山文史资料 第1辑. 1992.01: 21–22. 
  5.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辽宁省本溪市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 本溪文史资料 第1辑. 1984.09: 136–137. 
  6. ^ 刘恒华主编;周宪章等撰稿;本溪市党史地方志办公室编. 本溪市志 第4卷. 辽河出版社. 2004.12: 766–767. ISBN 7-80711-0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