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石郡役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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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石郡役所
東石郡役所
位置 中華民國臺灣嘉義縣朴子市光復路33號
建成时间大正14年(1925年)
网站http://www.tbocc.gov.tw
官方名称東石郡役所
類型登錄等級:縣定古蹟
登錄種類:衙署
评定时间2014年1月21日
詳細登錄資料
材料磚瓦

東石郡役所位於台灣嘉義縣朴子市平和里,為嘉義縣文化資產[1]

歷史[编辑]

東石郡役所位於朴子的平和里,建於1925年(大正十四年),在台灣日治時期同時具備警察課庶務課的功能,是嘉義縣內僅存的一座設計良好的日治時期郡級行政官廳,原由嘉義縣警察局朴子分局使用。東石郡役所為磚瓦建築,仍保留日治時期的留置場訊問室[1]

早在東石郡成立之前,原名樸仔腳(今朴子)已有獨立之警察署,1907年(明治三十年)起稱為「嘉義縣樸仔腳警察署」。因為1920年(大正九年)官制改正,興建了東石郡役所,當時的東石郡役所具備地方行政跟維持治安的警務功能。1926年(大正十五年)改為「臺南州東石郡朴子街警察課」。[2]

東石郡役所是嘉義縣唯一的郡役所建築[註 1],經嘉義縣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決議,因具有歷史文化價值與稀少性,在2014年1月21日定為縣定古蹟[1]

註腳[编辑]

  1. ^ 今嘉義縣包含原臺南州的嘉義和東石兩郡,但原嘉義郡役所位於今嘉義市境內。

參考文獻[编辑]

  1. ^ 1.0 1.1 1.2 東石郡役所. [2017-01-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9-02). 
  2. ^ 東石郡役所. [2017-01-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