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煙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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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煙泉生於西元1950年,是臺灣的一名民主進步黨黨籍男性政治人物,曾為2002年雲林縣台西鄉第十四屆鄉鎮市長

林煙泉於民國91年間,辦理海口大排抽水機採購案,涉嫌向廠商收取70萬元回扣,被法院判11年,褫奪公權7年、不法所得繳回。[1][2][3]

参考资料[编辑]

  1. ^ 臺灣高等法院 臺南分院98年度上訴字第610號判決 https://law.judicial.gov.tw/FJUD/data.aspx?ty=JD&id=TNHM,98%2c%e4%b8%8a%e8%a8%b4%2c610%2c20091126%2c1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2. ^ 自由時報電子報. 涉收回扣 前台西鄉長林煙泉求刑16年 - 地方 - 自由時報電子報. 自由電子報. 2007-11-13 [2020-07-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2-16) (中文(臺灣)). 
  3. ^ 前台西鄉長林煙泉貪汙 判刑11年 - 民生戰線 - udn城市. city.udn.com. [2020-07-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