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朝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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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朝鍾(?—1647年),又作梁朝鐘[1]未央廣東廣州府番禺縣[2]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梁朝鍾是萬曆三十七年舉人梁元最之子[1]崇禎十五年(1642年)中舉人,擅長文章和議論,深得蘇觀生器重。崇禎十六年(1643年)登癸未科會試副榜。

福京失守,他出家為僧,法號函機,字妙明[2]。唐王朱聿𨮁到廣州,他提倡兄終弟及,擁立為紹武帝,授翰林院檢討,自忖道:「時勢危急,當不當官也是死路,假如當官,不就一盡生平!」有人恭喜他,他回答:「事到如今誰還會懵懂,我只想快點死去。應該拜祭我,有何慶賀?」他在朝廷四十天中保持嚴肅正直,沒有因為倉卒廢棄常規;又兼任兵科給事中,卻推辭擔任國子監祭酒:「我作為書生拜官,一個月就為人師,天下後世會怎樣說我?我不敢奉詔。」改任司業

廣州淪陷,梁朝鍾穿好官服向北面成禮,再拜辭家廟,在池塘投水自殺,被鄰居救活;清兵呵斥他薙髮,他大罵對方,中三刀而死。永曆年間追贈禮部尚書諡號文貞[3]清朝賜諡節愍[1]

引用[编辑]

  1. ^ 1.0 1.1 1.2 嘉慶《廣東通志·卷七十六·選舉表十四》:崇禎十五年壬午(舉人)……梁朝鍾 番禺人。癸未乙榜,元最子。國子司業,死節。國朝賜諡節愍,有傳。
  2. ^ 2.0 2.1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四·列傳第二十》:梁朝鍾,字未央,番禺人。崇禎十五年舉於鄉。善文詞談論,為蘇觀生所倚。福京亡為僧,名函機,字妙明。
  3. ^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四·列傳第二十》:唐王聿鐭至廣州,倡兄終弟及議,共與擁戴,授簡討。自計曰:「時急矣,官死、不官亦死,孰若官之,不以一日盡生平乎!」或以為賀,曰:「事至此,誰獨懵者,鍾求速死耳。當弔之,何賀也?」立朝四十日,豐姿嚴正,未嘗以倉卒廢典型。兼兵科給事中,擢國子祭酒,疏辭曰:「書生拜官,一月而為人師,天下後世當謂臣何?不敢奉詔。」改司業。廣州陷,整冠帶北面成禮,復拜辭家廟,自投於池,為鄰人救出。清兵叱去髮,大罵,中三刃死。朝鍾,永曆時贈禮部尚書,諡文貞。

參考文獻[编辑]

  •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四·列傳第二十
  • 嘉慶《廣東通志》·卷七十六·選舉表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