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必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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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必新(1956年9月),男,湖北枝江人,中国法学家,法学博士,二级大法官。现任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曾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1]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庭长[2][3]。中共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常委,中共十九大代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4]

生平[编辑]

1982年,取得西南政法学院(现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1985年,获得西南政法学院中国法制史专业法学硕士学位。[5]

1985年1月,任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助理审判员,后来逐步成为行政审判庭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和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期间:1999年至2004年在北京大学法学院在职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6]。2004年,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2007年12月,出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2016年12月,兼任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庭长、分党组书记[7]。2018年2月24日,当选为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8]。2019年6月,出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不再兼任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庭长、分党组书记。2020年4月,不再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9]

2005年,受聘为中南大学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2007年12月,被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10]2008年3月,受聘华侨大学名誉教授[5]。也是中国政法大学特聘教授、行政法博士生导师[6]

著作[编辑]

个人著作有:《行政诉讼问题研究》、《行政诉讼法疑难问题探讨》、《法文化的建构及法制教育工程》、《国家赔偿法原理》、《中国行政诉讼制度之发展》、《WTO与行政法制》。[6]

合著有:《行政程序法概论》、《行政诉讼法学治》、《走向权利的时代》、《体制改革与完善诉讼制度》、《国家赔偿问题研究》、《当代行政诉讼基本问题》等;

他还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著名法学刊物上发表过百余篇论文[6]

荣誉[编辑]

参考文献[编辑]

  1. ^ 江必新. 中国法院网. [2012年11月].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13). 
  2.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2019年6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大网. 2019-06-29 [2020-02-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9-24). 
  3. ^ 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命最高法第三、四、五、六巡回法庭庭长. 新华网. 2016-12-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9). 
  4. ^ 江必新同志简历--资料中心--人民网. [2021-11-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1-26). 
  5. ^ 5.0 5.1 江必新. 中国株洲. 2012-07-10. [永久失效連結]
  6. ^ 6.0 6.1 6.2 6.3 江必新. 安福县人民法院. 2009-08-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7. ^ 江必新、景汉朝、李少平、张述元获任最高法巡回法庭庭长. 澎湃新闻. [2016-12-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2-26). 
  8. ^ (受权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单-中新网. 中新网. [2021-02-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2-27). 
  9. ^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在京闭幕. 新华网. 2020-04-29 [2020-04-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07). 
  10. ^ 最高法院为26名大法官颁发证书. 光明日报_光明网. [2021-11-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1-23). 

外部链接[编辑]